3月16日,4個區域立委的補選,國民黨意外落選三席,讓人不禁思考:國民黨為何會從去年九合一勝選的喜悅,又跌入立委補選敗選的遺憾呢?韓國瑜真的應該出來選總統?
其實國民黨從九合一選舉前,一直到這次3月16日補選,都只沉浸在一個氣氛下,那就是「韓流」,「韓流」所到之處所向披靡,因為「韓流」帶來了國民黨的士氣,使得國民黨意外獲得15個縣市的勝選,也因此,「韓流」在原本綠到出汁的台南市第二選區及新北市三重地區立委補選,給了國民黨勝選的期待。
有五個問題值得檢討
然而,一場區域立委的補選,又把國民黨打回原形,可以讓國民黨好好思考,除了「韓流」,國民黨還有什麼?這次補選的失敗,筆者以為有以下五個問題值得檢討。
其一,看不到國民黨的政見。在這四個選區中,國民黨的候選人一定會提出相關的政見,但是在「韓流」的掩蓋下,這些政見似乎都變得不重要,以三重地區國民黨候選人鄭世維的選舉公報為例,上面放了韓國瑜和侯友宜的照片,幾乎不見其他政見。
其二,民進黨並沒有那麼弱。從南市二選區及新北三重的補選,可以看得出來民進黨在基層的實力並未因九合一落敗而潰散,儘管選後很多媒體說,國民黨的得票率成長了許多,但不可否認,在「韓流」所向披靡之下,支持民進黨的民眾仍然意志堅定,展示相當的實力。
其三,國民黨的不團結導致敗選。以金門為例,國民黨提名的洪麗萍,因國民黨分裂而落敗。當然,金門是一個非常特殊的地方,宗親的勢力往往超越政黨力量,但國民黨在提名時,為何沒有考慮到這些因素?
其四,綠白合作和棄保效應還會出現在未來各項選舉中。以南市二選區為例,很明顯的發生了棄保效應,以麻豆為大本營的陳筱瑜得票率不如理想,就可能是因為選前陳水扁支持郭國文的談話,導致謝龍介以3,000票之差落敗,相信在未來總統大選及區域立委的選舉中,類似這種的綠白合作或棄保效應,仍會持續發生。
其五,韓流可能刺激了綠營支持者的危機感。選前10天封關前的民意調查,南市二選區及三重,國民黨的候選人仍處於領先狀態,但隨著「韓流」的發酵,也讓綠營支持者的危機感暴漲,因此刺激了綠營支持者的投票率。
對韓國瑜參選有四個憂慮
從去年底到現在,「韓流」效應不斷發酵,韓國瑜的民意支持度不斷攀升,藍營內部對韓國瑜參選2020年總統的呼聲也越來越高。筆者以為,在國民黨內各個太陽光芒消失黯淡後,韓國瑜是有可能代表國民黨參選的,但筆者在此提出四個憂慮,提供一些思考的方向。
其一,韓國瑜還能發揮多少力量?從現在的民調來看,韓國瑜如果要參選總統,民調還是領先的,但韓國瑜就職才3個多月,且不談對高雄民眾執政4年的承諾,光是高雄市政已千頭萬緒,目前仍有多位局處首長懸缺,市政運作仍有待熟悉,這次補選,韓國瑜南奔北走,猶如蠟燭兩頭燒,如果投入大選,他心目中的國家政策藍圖與方向在哪?他還有多少能量燃燒小宇宙?韓國瑜3月底旋風式地走訪港澳深廈四地,大陸也給予高規格接待,但參選總統後諸多問題將會浮現。
其二,國民黨的政策在哪裡?在「韓流」蔓延下,國民黨的大部分政策都暫時被掩蓋,但面對2020大選,國民黨要如何因應元月2日「習五點」的談話?核四廠是否重啟?台灣的能源政策是什麼?台灣未來的經濟發展方向為何?跟美國、日本應保持什麼樣的關係?美牛是否開放?日本核食是否開放?這些問題國民黨都要一一面對?韓國瑜心中的治國藍圖又是什麼?
其三,國民黨是否會分裂?大家都知道國民黨沒有分裂的本錢,在柯文哲極可能參選,造成「三腳督」的狀況下,國民黨團結都不一定能贏,民進黨實在是太會選舉了,如果國民黨不團結,失敗的可能性仍然相當大,但目前國民黨初選時程並不明確,王金平是否會參選到底也還是疑問,國民黨一旦分裂,就一點機會都沒有了。
其四,賴清德參加民進黨初選會帶來什麼效應?3月18日賴清德登記投入民進黨初選,這一方面挑戰了蔡英文的權威,但另一方面也代表了獨派勢力的大集結。蔡英文會向獨派勢力妥協,還是會加深對立?是否會影響綠白合作?這些也都是國民黨未來要觀察及面對的問題。
韓國瑜是否會參選2020年總統選舉,最後仍將由他自己決定,但國民黨內部團結的問題若不能解決,又提不出合情合理,又能吸引人的兩岸論述及民生政策,則韓國瑜即使投入選舉,國民黨2020的選情也不見得樂觀。
(作者係崑山科技大學公共關係暨廣告系副教授)
《台灣關係法》在美國政治發展史上即便不是絕後,至少也是空前。該法在規範美國與中國關係正常化後,與台灣方面的非官方關係,它明確要求美國政府確保台灣的安全,具體表現在美國對台販售防衛武器的文字當中。
《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 TRA)是卡特總統與美國國會相互較勁下的結果,有許多內容並非卡特政府所主張,而是由國會主動修改加入的,這當中固然是從蔣經國擔任行政院長以來,積極強化對美國會工作的成果,才能夠在卡特與國會失和的情況下找到對台施力的支點。
另一方面來說,國府當局無法改變的是,從1972年尼克森訪問大陸後的上海公報,乃至1978年12月卡特政府的美中建交公報,以及1982年雷根政府的八一七公報,這三項公報當中都不斷地主張,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符合美國的利益,台灣問題應由兩岸中國人以和平方式解決。
亞太和平符合美國利益
美國深知北京堅定反對台獨。不必爭論美國究竟是「認識」一個中國,還是「承認」一個中國,美國的根本立場是維持台海和平,希望北京能以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美國也深知與北京建交後,台灣安全不止影響亞太情勢,更可能會影響美國內部支持台灣民間與政界人士的態度,故不斷地表達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看法。
《台灣關係法》除規範美國與台灣的非官方往來,最重要的就是有關軍售的相關文字,美國透過軍售協助台灣建立足夠的防衛武力,這使得台灣有能力抵擋大陸的武力威迫。美國協助台灣,維護兩岸分立的狀態,但絕非維護台灣往獨立的方向發展,美國深知北京反對台灣獨立的強烈立場,台獨必然引發戰爭,這是美國不支持台獨的考量。美國不希望台灣被武統,但也不希望台獨引發戰爭,因此採取平衡的策略,就是台海兩岸中國人以和平的方式解決台灣問題,至於統或獨,美國並未明確選邊。
美希望兩岸問題和平解決
早在尼克森透過國安顧問季辛吉打開對中關係的初期,台灣的安全就一直是美國的重要議題,到了卡特不顧國會的反對,決心推進與北京關係正常化後,更成為美國當局與國會關切的核心議題。
美中關係正常化後,雙方交流馬不停蹄。根據國務院的檔案,1979年1月9日第一個美國國會代表團,到北京與大陸國務院副總理鄧小平會談時,參議員葛倫就提醒鄧小平,國會對美中關係正常化的重要影響,希望鄧小平能公開宣示和平統一。
葛倫說,很多外國政府不明瞭國會在外交關係上的重要作用,為使兩國關係正常化順利,在處理有關債權與資產、貸款,以及未來雙方財務關係等事務的協議,都必須經過國會同意。一旦碰到阻礙,即可能使兩國的新關係產生困擾與損害。他表示,國會對於大眾的情緒是很敏銳的,有幾百萬美國人關切台灣安全,鄧小平的聲明提到使用和平方式,他感到滿意與高興。他建議,鄧小平在訪美期間發表和平統一聲明,因為這有助於美國民意支持最惠國待遇、債權與資產協議、財務協議等。
鄧堅持統一是內部問題
鄧小平回應說,中國希望以和平統一的方式讓台灣回到祖國懷抱。如何完成統一是中國內部的問題,我們不能單方面宣布不使用武力解決台灣問題,是因為若做此承諾,就無法和平解決,這個承諾會綁住中國的雙手。如果我們宣布不使用武力,蔣經國領導的台灣當局可能會完全不與我們談判,一年兩年過去,沒有談判,這也沒關係,但十年後呢?如果中國只剩下一隻手,這就會造成武力解決。
參議員努恩問鄧小平,兩岸統一後,台灣仍可保持安全的軍事力量嗎?鄧小平表示,這一點都不困難,生活條件與社會生活都不用改變,台灣當局仍可保有現在所有的權力,他們唯一要做的,是改掉中華民國的國旗,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我們歡迎他們享有完全的自主。
努恩追問,統一後,台灣當局可以維持安全的軍事力量一段時間,不需要結束武裝嗎?鄧小平給了簡潔的回答,是的,不需要。
友台派納入保障台灣安全
美國政府在與北京建交後的聲明當中,提到要修法規範美國對台的非官方關係。1979年1月26日,卡特向國會送交台灣綜合立法,也就是後來的《台灣關係法》。卡特需國會支持法案,但卡特自上台後與國會的關係就很惡劣,國會早已不滿卡特未徵詢他們的意見。台灣關係法草案給了國會運作空間,讓國會中許多友台派決定挑戰卡特的決策。
柯林頓總統時期的國務卿歐布萊特,當時是國安會幕僚,負責國會聯絡工作。她在2月3日提交的一份有關國會報告裡面提到,國會關切三個問題,一是台灣未來安全問題的保證,可以確定會在法案當中加入某些文字,但應該會與美中雙方的協議一致。二是台灣駐美人員的外交特權與豁免,議員會提修正提案。三是使駐台灣機構成為聯絡處,也就是回復到政府對政府的關係。
就在國會討論《台灣關係法》的過程中,2月17日,大陸對越南展開軍事行動,北京的此項行動不免加深了美國國會的疑慮。歐布萊特在2月18日的報告裡表示,直到17日止,國會支持關係正常化的行動,尚看不出出兵越南對台灣綜合立法的影響,但國會普遍認為,應該暫緩對美國駐華大使伍考克的同意權。
《台灣關係法》中有關美國有義務提供台灣防衛武器的文字,就是美國議員加入的文字,表達美方對台灣安全的關切。原本卡特政府與北京談判建交過程中,美方即確定仍要持續對台軍售,雙方差點因此無法完成建交談判。國會不放心行政部門,仍將美國對台提供武器寫入法條當中,強化對美國政府的約束。
旨在維護美國自身利益
過去40年,台美關係發展有著許多改變,舉凡雙方人員接觸的限制放寬,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名稱的使用,都是雙方非官方關係持續發展的結果。但當中最核心的,仍是如何確保台灣安全,提供台灣防衛武器也成了美國與北京始終存在的政治矛盾,儘管美中雙方有「八一七公報」,但美國隨後改變態度,向台灣提出口頭六項保證,以表達美國對台軍售的自主權,不會與大陸事前協商。
總體來說,美中三公報加上《台灣關係法》,都是主張台灣問題由兩岸中國人以和平方式解決,《台灣關係法》開宗明義就說,為了維持西太平洋的和平、安全、穩定,這幾個字代表著美國最高利益。
卡特也對《台灣關係法》發表聲明表示,這個法案與美中雙方政府在關係正常化所達成的諒解一致。也就是說,《台灣關係法》不能超越美中建交公報的精神,兩者可以說是平衡,在這樣的情況下,美國基於現實考慮,站在美國利益上,與北京關係正常化,但不會忽視台灣的安全問題,而在台灣安全問題之外,是美國不挑戰北京所主張的「一個中國」,美國不對台灣領土的主權歸屬明確表態,卻在不支持台獨的態度方面表達了看法。
美國向來不支持台灣獨立
美透過《台灣關係法》持續對台軍售40年,加上不支持台獨的背景,可以說該法維持台灣安全的目的,並不是讓台灣往法理台獨方向前進,而是在時機成熟後,台灣能夠與大陸進行談判,兩岸中國人自己找到雙方都能夠接受的和平解決方案。
在美中關係正常化後,美方未提供先進武器給台灣,以免台灣挑釁大陸,對當時蔣經國向美方爭取能繼續納入美國核子保護傘的提議,美國也斷然拒絕,從這種種跡象顯示,《台灣關係法》協助台灣建立自主防衛能力,卻不讓台灣武力超越大陸、擊敗大陸,從而透過武力手段爭取法理台獨的機會。美國真正的目的,始終沒有明白表達的,是如何讓台灣能與大陸找到和平解決的方案,《台灣關係法》與台獨有著根本上的矛盾,民進黨政府現在藉著維持現狀的假象,玩弄美國政府,遲早會遭到反噬。
(作者係資深媒體人)
本文認為,影響未來美國對台政策的主要變數,是中美戰略衝突。衝突可能導致中美敵對,衝突也可能帶來中美之間的戰略需求。從這一點來看,台灣的戰略價值趨於下降。把握好中美戰略衝突這一辯證關係,對台灣尤其重要。
中美建交40年之際,如何看待撲朔迷離的中美關係?一方面,中美貿易談判宣布限期終止,似乎中美在全球不平衡問題上的分歧,沒有預想的嚴重。另一方面,中美戰略衝突呈現隨時擴大之勢,中美在南海的軍事較量此起彼伏,一浪接一浪。
兩岸關係也撲朔迷離。九合一選舉後,大陸對台方針未變,仍把實現兩岸統一的希望,寄託於台灣人民,相繼推出一系列惠台政策。但在民進黨刻意炮製的「停滯」狀態影響下,兩岸民心得不到安寧,民眾福祉得不到保障,兩岸協商難以推進。
2020年大選臨近,台灣政治人物忙於「抬轎造王」。此外,無論是執政的民進黨,還是在野的國民黨,無不將各自的執政前途,寄託於美國對台政策的改變,表現出越來越倚重美國的態勢。從僥倖心理出發,試圖維持「不統、不獨」的現狀。
目前,中美戰略衝突在時限和力度方面,呈現高度不穩定狀況,充滿變化。在這個問題沒有根本解決的情況下,應警惕分裂主義勢力在台灣盲動可能帶來的災難。
美國從不介入到介入
美國執行《與台灣關係法》(下稱《關係法》)40年來,美國對該法的執行與政爭,成為闡釋中美關係重要的風向標。由於推行《關係法》涉及東亞地區、海峽兩岸及美國的巨大利益,多年來,美國政客們對《關係法》,以及冠以「加強」名義的《關係法》種種執行,不斷興風作浪,樂此不疲。
不過,美國也有自己的政策界限,即將《關係法》作為國內法執行,不直接在對外關係上與台灣掛鈎。在執行過程中,美國也從不直接挑戰中美三個公報承諾的「一中政策」。在中國的主權問題上,美國所持的立場是「不介入」或「沒有立場」(中美建交時,范錫國務卿語we take no position)。
台灣身分的缺失,並不妨礙台灣政治人物對《關係法》頂禮膜拜,以「引證」《關係法》,作為對抗兩岸統一的「依據」。《關係法》中,美國對西太平洋安全表示的「嚴重關切」(注意,解釋權在美國,並非美國有義務捲入),以及隨後美國政府在武器承諾等方面對台灣所做的「六點保證」,成為台灣推行「獨台」和「台獨」路線的「政策依據」。基本情況是,言必稱《關係法》,行必禮《關係法》。
與此同時,不挑明台美之間實質上為非官方關係的真相。美國一些政客對此極力迎合,別有用心地宣稱《關係法》是「美國與台灣法律關係的依據」。目的是在明知美國不會超越紅線的前提下,製造假象,借挑戰中國主權,創造模糊空間,收割利益。
中美戰略合作時期。必須指出的是,中美建交時,美國對中國的需求是聯華制蘇,戰略目標是實現美蘇緩和。《關係法》對美台關係的定位是「執行美國與台灣的非官方關係」,這與中美戰略合作的意圖一致。中國政府從不接受美國干涉中國內政的《關係法》。《關係法》本身也不具任何國際與外交含義(當時參院版本拿掉了眾院法案版本在名稱上冠以的「美國」字樣,最後文本稱之為《與台灣關係法》,以保持非官方關係上法律的一致性)。這種中美官方、美台非官方關係「有章可循」的一致性,導致其後中美簽署八一七公報,美國表示將節制武器售台。1987年,美蘇緩和並簽署反導條約。
從戰略合作走向戰略競爭時期。冷戰後,國際戰略環境發生巨大變化,中美關係從戰略合作走向戰略競爭。面對中國的崛起,美國在對台政策上開始違反中美官方、美台非官方關係「有章可循」的一致性,主要手段是在執行《關係法》時,凸出安全因素,加大對台軍售和提高美台關係層級,特點是一方面提升美國對台灣的影響,另一方面也竭力插手兩岸關係。
美國在台灣問題從「不介入」向「介入」變化的典型例證是,1995年到1996年美國支持李登輝訪美導致海峽危機的發生,以及小布希執政期間美國加強《關係法》,以及美國對陳水扁的「支持與管制」。2005年,中國人大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加強了對台灣分裂勢力的束縛。
《台灣旅行法》也是國內法
川普政府上台以來,中美戰略衝突逐漸明朗化。美國在對台政策的一個重大舉動,是強化美國在台灣問題上「討價還價」的立場,其中以美國國會通過《台灣旅行法》為代表(2018年3月16日,經川普簽署,該法在美國國內正式生效)。在法律意義上,《台灣旅行法》(Taiwan Travel ACT,HR 535)仍然是美國國會自產自銷的「國內法」。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對美國干涉中國內政表示強烈不滿。同時稱「該法案不具法律效力」,點到為止。
值得注意的是,與40年前通過《關係法》比較,這次美國國會無異議通過《台灣旅行法》,行政部門沒有進行任何斡旋,而且完全同意,大幅提升「美國對台灣持續的承諾」。美國軍方在美艦停靠台灣、美國「南海自由航行」行動、美國對台軍售等議題上,也走在前面。
這些現象說明,川普政府聲稱將台灣納入「印太戰略」,發展美台關係,不僅是為了在中美關係上虛化「一中政策」,而且有長期的戰略圖謀。其中,支持民進黨名為維持現狀,實則破壞兩岸關係的大陸政策,可能是一個選項。也可能,美國企圖達到它在中美談判中的其他目的,將另有選項(《台灣旅行法》提案人表示,法案除了打破美台高官不能互訪的壁壘,提升美台關係等條款外,「對美國安全具有重要性」。)
目前,《台灣旅行法》帶來的美國對台政策種種「異象」還未全部展開。但可以斷言,美國對民進黨的政策支持,會進一步助長民進黨加劇海峽局勢的緊張。最近,民進黨公開推出以大陸為敵的兩岸安全政策,氣焰囂張,就是明顯的例證。
中美戰略衝突將不可避免
季辛吉早就指出,美國「必須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長期競爭戰略中,找到一個地位」。這暗示,對美中關係競爭加劇的前景,必須有所準備。中美戰略衝突將不可避免。
對於中國來說,戰略永遠是辯證的,逃避衝突不是選擇,選擇衝突或許意味著選擇機會。就中美衝突而言,目前主要表現在兩個層次。
其一,全球層次。中國從過去重視雙邊,向重視多邊調整。例如中國「一帶一路」倡議的持續推進,以及最近聯合國就中國「一帶一路」倡議表示支持。美國認為,其在全球傳統的單邊霸權,受到中國的挑戰。
其二,地區層次。在東亞地區,美國費盡心力組織多邊安全框架,試圖遏制中國。美國指責中國為南海地區「國際衝突的來源」,同時將台灣公開納入「印太戰略」。但亞太地區的經濟發展與中國緊密相連。美國「印太戰略」貪多求大,影響有限的弱點正在逐漸顯現。加上川普的個人特質,增加了美國地區安全政策的諸多不確定性。美國的盟友也遲遲下不了決心究竟是否要參加反華同盟。
台灣問題的要害在於地區安全問題。這次推出《台灣旅行法》是一個重大信號。從美國的用意來看,在鼓吹「中國戰爭威脅論」方面,具有試探性。為應對戰略格局的變化,美國可能不會成為東亞國際地緣政治的穩定器,反而極有可能成為地區爭端的挑起者。
台灣問題可能成為「誘餌」
從這一點來看,美國有可能以局部的地區「失序」為口實,加緊對台政策調整,強化干涉兩岸關係的立場。悖論是,中美戰略衝突是一個長期的過程,美國必須精打細算,從化解中美衝突的需求出發,不排除美國也有可能轉向戰略收縮。如果朝這個方向思考,美國在中國統一問題上,有可能將台灣問題作為「誘餌」,與中國討價還價。對大陸而言,戰略選擇具有多樣性,峰迴路轉、驚濤駭浪、柳暗花明都是常態。
面對中美戰略衝突,台灣的選擇變得非常重要。最近民進黨為搏「最後一口氣」,公開推動以大陸為防範目標的「國家安全強化工程」。這是一項明目張膽的冒險政策,兩岸同胞不得不防。
(作者係上海台灣研究會研究員)
《台灣關係法》(TRA)是美國在其霸權操作上「境外管轄權」的一種狡詐形式。40年後檢視此一「國內立法」的主要背景,不必諱言,當年美國國會議員中的主流派,抓到大陸才剛開始進入改革開放大局,北京與台北各自的軟肋,而以耍賴的姿態取得台海兩岸的默認,致得以牽制破壞中國統一、民族復興運動長達40年之久。
華盛頓與北京在1978年12月中同步宣布,定於次年元旦正式建交。此消息傳到台灣如同「死刑定讞」,朝野各界陷入震驚、茫然失措,也有少數人神經過敏地倡議,籌劃迎接可能前來接收的中共人員。而北京方面則於1979年元旦公布《告台灣同胞書》,開宗明義地中止了「解放台灣」政策,代以「三通四流、和平談判、結束敵對、共議統一」,主要是針對蔣經國/國民黨的呼籲建議。
公平而言,北京言辭懇切、姿態謙抑,應可說明其為解决兩岸長年僵持的善意及誠意,這更是攸關兩岸、全中國前途的重大問題,台灣不宜草草以「統戰」二字河漢斯言、一筆抹煞。
美國早在季辛吉密訪北京時,即預謀準備兩手遊戲,由其國會另立特別法案,表面上是對白宮/國務院的新台海兩岸政策進行監督制約,避免「老朋友台灣」陷於危險、蒙受不利;骨子裡則是為食言悔約卸責。玩的是土匪惡棍的邪惡心態與卑鄙行徑。吾人似可略作回顧。
美國主要傳媒在美中建交後對北京「得意」與台北「落寞」有大幅報導,隨之便透露出國會刻正密集隱秘集會,旨在對台灣有所「補救/施援」云云。台北對此更高度「關切」。
同年2月,美國參眾兩院以幾乎全票通過由參議員愛德華甘廼迪領銜的國內法TRA,但該法却涉及邦交國的領土主權,特別是其中的軍售/安全等更直接介入他國的內政。因為事出突然,北京/台北措手不及,立即開會進行研判以了解美方的用意,並設法交涉回應。
台北方面很快派出一「非官方」但具代表性的小組,到華府進行了解,並防範被更進一步「出賣」。代表小組由甘廼迪親率「法律顧問團」接待,對TRA做了周詳解說,甘氏在結論中強調:「你們注意到的,這份法案都注意到了;你們沒有注意到的,這份法案也都注意到了。」台北來客聞之大悅,才知道美國「愛台(我)之深」,自此便更加唯美是從是賴了。
國民黨的高層竟無人警覺到,美國亞太戰略結構下的TRA,是為20年後的台灣政黨輪替,以及步步崛起的中國大陸,所準備的「保護傘/殺手鐧」。在台灣,TRA 40年來低調但強力運作,是國民黨及中華民國淪為「去中國化」自宮從犯的根本原因;更是李登輝、馬英九兩度拱手讓出政權給否認「九二共識」、堅拒「一個中國」的民進黨的真實背景。他們忠實地奉行服從、服務「拆散中國」的美帝國霸權戰略利益!
40年過去了,兩岸中國人應認清,美國人是怎麼看待、操作所謂「三公報、一法案」這個美中正常化關係的柱石了。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如果40年後仍短視姑息,只圖小利近利,則美國的水滴石穿持久戰,可能終將得逞。
(作者係本刊主筆)
《台灣關係法》1979年4月即完成立法程序,但其後40年間美國行政部門、國會、智庫通過全面落實、擴大闡釋、另立新法等方式,使該法原先模糊的部分變得清晰,甚至強行塞入原本不存在的內容,增加其打「台灣牌」的籌碼。
1979年1月26日,美國總統卡特向國會(美第96屆國會)送交一份關於如何安排對台行政事務的草案,即所謂「台灣綜合法案」(Taiwan Omnibus Legislative Bill),主要談及通過設置「美國在台協會」,來處理日後美台非官方關係。
以國內法介入他國的先河
2月28日,民主黨籍眾議員紮布洛基(Clement Zablocki)向眾議院外委會提交《台灣關係法》草案(H.R.2479)」。3月28日及29日,國會眾參兩院以不到兩天時間快速通過《台灣關係法》。4月10日,卡特正式簽署,成為公法(Public Law 96-8.),生效日期追溯至1979年1月1日起。
《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 TRA;大陸一般稱之為《與台灣關係》)是美國的一部國內法,法案共18條,這直接開啟了美國以國內法形式來介入他國內政的先河,給中美關係帶來巨大障礙。
表面看來,1979年4月10日卡特正式簽署後,《台灣關係法》就已經完成立法程序,但後來的發展過程遠比這複雜,美國行政部門、國會、智庫等分進合擊,通過全面落實、擴大闡釋、另立新法補充等方式,使得《台灣關係法》原先相對模糊的內容變得更加清晰,甚至強行塞入該法原本並不存在的內容,以進一步增加對中國大陸打「台灣牌」的籌碼,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行政部門不斷進行僭越
《台灣關係法》僅「授權美國人民同台灣人民之間的商務、文化和其他關係」,此規定的核心要義有二:一是僅是美國人民與台灣人民之間維持一定關係,而不是美國政府與台灣當局維持一定關係,也就是說,如果嚴格按照該法規定,美國政府與台灣當局是不能往來的,至少是沒有被法律授權的。二是雙方之間僅能維持商務、文化等領域的關係,對於政治、軍事等敏感性極高的領域層面,雙方不應有所往來。
但後來的美台關係發展表明,美國在處理台灣問題時已完全僭越了《台灣關係法》的相關規定,在過去40年中美台關係絕對不止是美國人民與台灣人民的關係,美國政府從來都是直接介入,而且介入程度之深,遠遠超越商務、文化等層面。
在戰略層面,美國歷任政府所推行的亞太政策中,都會將台灣視為重要戰略支點,川普的「印太戰略」尤其如此,美國高官多次表示,「台灣是印太戰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政治層面,美台官方互動日益密切,例如1995年美國邀請李登輝訪美、2016年川普與蔡英文通話,都徹底打破了此前雙方關係的「禁忌」。台灣經濟部長、國防部長、外交部長、陸委會主委等都多次赴美訪問,美國也曾指派內閣級官員訪台,近期美台雙方更鼓噪蔡英文在「過境」美國時訪問華盛頓,並到美國國會發表演講。
在軍事層面,除對台軍售,美國現在更直接對台灣的軍事戰略布局下「指導棋」,並在防務產業、軍事演習等領域加大與台灣合作力度,在2017至2019年連續三年的《國防授權法案》中,都專門設立台灣條款,要求增進與台灣的軍事關係。
美力圖轉向「三公報三法」
長期以來,美國官方所宣稱的「一個中國政策」都是以「三公報一法」為核心意涵,即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和《台灣關係法》。由於依據美國的制度規定,法律的效力本來就在公報的效力之上,所以「三公報一法」在實質上本身就已經向台灣傾斜。但以「台灣連線」為代表的美國國會「親台勢力」並不滿足,還想進一步制定更為「親台」的政策。具體表現在:
一是監督行政部門認真落實《台灣關係法》。事實上,在《台灣關係法》制定後的第二年(1980年12月12日),美國參議院就通過「台灣關係法執行情況:第一年」決議案(S.Res.564)。此後美國國會就不斷加碼,反覆重申《台灣關係法》的重要性,要求白宮和國務院認真落實,如1985年7月11日眾議院拋出「重申《台灣關係法》,要求國務卿必須就此項法案的執行情況提交年度報告」(H.Amdt.307)。1999年6月8日,國會在對當年《國防授權法案》的補充條款中,專門增設一條「落實《台灣關係法》」(S.Amdt.576)。
後來美國國會對行政部門的施壓力度進一步加大,如2004年6月23日眾議院通過「重申將毫不動搖地履行《台灣關係法》」。2012年6月6日,國會甚至拋出「國會應該設立一個監督《台灣關係法》執行情況的委員會」的法案(H.R.5902),想在國會內部成立專門機構,利用國會的監督權,迫使行政部門更好落實《台灣關係法》。
1998年7月7日,參眾兩院聯合提出「關於美國依據《台灣關係法》對台灣承諾的聯合決議案」(S.Con.Res.107),並在參議院獲得通過。與之類似的還有1998年7月16日提出的「美國依據《台灣關係法》對台灣的承諾」(H.Con.Res.300)和1999年3月11日眾議院提出的「重申《台灣關係法》」(H.Con.Res.53)。2001年3月20日國會再度提出,「重申《台灣關係法》」(H.Con.Res.67)提案。
為進一步彰顯《台灣關係法》的重要性,美國國會提出專門法案標榜《台灣關係法》的重要性,如2003年3月25日提出的「重申《台灣關係法》是美台關係基石」(H.Con.Res.117)。2013年11月13日又拋出「重申《台灣關係法》重要性」提案(H.R.3470),並在眾議院獲得通過。僅僅大約3個月之後(2014年2月28日),國會又故技重施,拋出「重申《台灣關係法》重要性」(H.Res.494)提案。
此外,美國國會還在許多關鍵節點高調紀念《台灣關係法》,如1999年3月17日眾議院提出「紀念《台灣關係法》20周年」的決議案(H.Con.Res.56),2009年2月23日眾議院又提出「紀念《台灣關係法》30周年」的決議案(H.Con.Res.55),兩者都在眾議院獲得通過。2019年適值《台灣關係法》40周年,估計國會將故技重施,再度提出紀念《台灣關係法》的相關法案。
二是要求對《台灣關係法》的內容進行修訂。隨著亞太情勢的不斷變化,特別是美台關係的不斷提升,美國國會認為《台灣關係法》內容已經「陳舊落伍」,變成了美台關係進一步發展的桎梏和障礙,因而急需修訂。例如為配合李登輝訪美造勢和法律解禁,1995年4月6日眾議院曾拋出「修訂《台灣關係法》以讓台灣領導人可以訪美」(H.R.1460)。
2007年9月25日,眾議院又提出「美國將依據《台灣關係法》繼續對台售武」(H.Res.676)的決議案,並獲得眾議院一致通過。2009年11月19日,眾議院又繼續提出同一主題的法案(H.Res.927)。眾所周知,《台灣關係法》並未涉及美國對台售武的內容,美國國會聲稱將依據《台灣關係法》繼續對台售武,顯然是想進一步曲解《台灣關係法》的文本。
三是制定新法來補充《台灣關係法》。美國親台勢力認為,美台關係已發生巨變,若繼續以《台灣關係法》規範和引導美台關係,只會削足適履,制約美台關係發展。為彌補缺陷,親台國會議員不斷提出應制定新法來補充《台灣關係法》。如2015年10月28日,眾議員夏波特(Steve Chabot)等人提案「重申《台灣關係法》和「對台六項保證」是美台關係基石」(H.Con.Res.88),並獲眾議院通過。眾議院如此操作後,參議院也緊隨其後,拋出類似議題的決議案(S.Con.Res.38),在參議院也同樣獲得通過。
「對台六項保證」是雷根時期向蔣經國做出的所謂「口頭保證」,沒有書面記錄,具體內容一直眾說紛紜,未有定案。美國國會將「對台六項保證」與《台灣關係法》等量齊觀,顯然是想進一步夯實美國對台政策的政治和法律基礎。此外,美國國會近年來還頻頻利用年度《國防授權法案》等時機,強行塞入涉台條款,藉此來彌補《台灣關係法》未涉及的內容,如美台軍事關係合作等。
2018年,美國參眾兩院更連續無異議通過所謂《台灣旅行法》,最終獲得川普簽署,成為正式法案。這也是繼《台灣關係法》後,美國國會通過的又一專門提升美台關係的法案,為美台高層人員往來打開了「方便之門」。此外,國會近期還頻頻鼓噪要制定「台灣安全法」,未來若闖關成功的話,美國「一中政策」的核心基礎將由「一法三公報」轉變為「三法三公報」,「三法」即為《台灣關係法》、《台灣旅行法》和「台灣安全法」。
學界鼓吹修《台灣關係法》
1979年美國國會炮製《台灣關係法》時,故意將其中內容進行模糊化處理,為未來的解釋和落實留下足夠空間。美國主流學者對該法這種模糊性多持正面態度,但部分親台學者則認為,該法內容太過於含糊不清,因而應該進一步清晰化處理,明確展現對台灣的支持態度。
(作者係北京台海問題時事評論員)
行政院於2月21日公布同婚專法草案,即將送請立法院審議。此一新的法律,其名稱:「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長達15個字,真是太詭異了。不要說一般尋常百姓看得霧煞煞,就算是法律專業界人士恐怕也看不懂。
據稱主政者如此為新法命名,是為了避免得罪「挺同」或「反同」的任何一方,因為前者要求以「婚姻」為名立法,後者反對與民法所定「婚姻」用詞混淆。於是就推給司法院大法官吧,反正你們如此解釋有案,我行政院就兩手一攤,照單全收,然後再推給立法院去傷腦筋。
問題是,從法律人的專業角度來看,「施行法」三個字是有特殊涵義的。也就是說,在法制體系的概念上,「施行法」乃是指:一個法律的新制訂,或是新修正,在「法律適用上」產生了時間交替如何施行運作的困境,究竟該怎麼解決,於是才需要再訂定出一個「施行法」,目的是要處理「法制時間落差」之際的行為準據問題。
茲舉一例:民法「親屬編」於後來做了修正,立法者就訂定「民法親屬編施行法」。開宗明義於第一條規定:關於親屬之事件,在「民法親屬編」施行前發生者,原則上不適用此編的規定。
從而可見,「施行法」一詞乃有其特定使用情形,根本不適合作為有關同婚專法的名稱。否則就是亂了國家的法律體制,而法律所追求的正道也遭扭曲。
況且,憲法上所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的解釋文,本身並不是一種「法律」;因為「法律」是限於由立法院通過,經總統公布施行的。或許可以說,大法官解釋文的「效力」與法律位階相同,但畢竟不是「法律」。而今同婚專法把司法院大法官的解釋作為「施行法」一詞源頭的標的,這在法邏輯上是不通順的。
至於去年11月24日公民投票「第十案」通過,廣大人民的直接意志表達:「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此與司法院748號解釋文的內容,是否有所齟齬,茲於訂立專法時應如何拿捏其分際,實在也是值得深入探究的另一法制課題。
(作者係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
蔡英文始終不接受「九二共識」與「一中原則」,又逢中必反,導致兩岸停止經貿談判、農漁契作與採購;最近又為連任選情,拉高兩岸對抗形勢,兩岸關係顯然不樂觀。
兩岸終止經貿談判後,沒有服貿,也沒有貨貿,就無法完成兩岸ECFA。即無從進行與他國的FTA;更無緣進入RCEP(占世界半數人口及1/3的GDP)經濟圈,台灣鋼鐵、工具機、石化的主要出口市場在東協與大陸,台商這些產品的外銷競爭力已嚴重消損。
高雄正是兩岸觀光及貿易緊縮的重災區,韓國瑜才會以貨出得去,人進得來,贏得高雄市長寶座。
九合一選舉民進黨大敗後,蔡英文一改維持現狀、力守中華民國憲法的承諾,將習近平的談話,扭曲為「九二共識就是一國兩制」,意圖挑起統獨對立,扳回2020年總統大選的頹勢。3月11日宣布反制「一國兩制」七大綱領,以提高兩岸對抗情勢。
蔡政府的外交策略是親美抗中、拉日制中。過去因為中日釣魚台衝突及中美貿易戰,似乎一度有機可乘。惟中美貿易戰即將達成協議,中日釣魚台衝突也已放下。蔡英文昧於國際現實的一廂情願,換來的只是羞辱,如近日蔡英文提出要和日本安保對話,惹來日本外相公開表示台日不是政府關係,更無安保協議可談。美國AIT也宣布反對台獨公投。
蔡英文奢望國軍抵擋住共軍第一波攻勢,然後引起近鄰國家出兵協助台灣。然而,台灣要加入聯合國及WHA,都得不到這些國家的聲援,更何況要他們為台灣出兵,真是痴人說夢!
蘇貞昌院長更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對共軍來犯要戰到一兵一卒,「就算只有一支掃帚,我也會與敵人周旋到底。」這是引用二次大戰,英國邱吉爾首相對抗德國納粹時所說的:「戰海上,戰海灘,戰街道,戰山上,我們絶不投降」名言。
問題是,當年希特勒已發動二戰,攻占捷克、波蘭、挪威、法國大敗將投降,33萬英軍自敦克爾克撤回,納粹即將跨海來襲,激戰關頭,領導人只能鼓舞民心士氣。但目前兩岸關係,人民交流頻繁,彼此經濟密切依存,怎麼能相提並論?
尤是,二戰時英國整體國力仍與德國相當,而今大陸人口是台灣的70倍,GDP是台灣的20倍,又是世界第三大軍事強國,台灣有何力量去頑抗中國大陸?
據美國國防部分析,中國軍力在陳水扁第二任期後已明顯提升。蘭德公司早在2007年推估,中共軍力已可阻絕美國航母停留在離中國海岸1,500公里外的海域。一旦大陸突襲台灣,將可延遲美國的馳援。
何況台灣內部因藍綠、統獨對立而分裂,民進黨又違背政府信賴原則,用年改剝奪軍警公教的權益,真有外敵來犯,誰會去為「這個(什麼)國家」抛拋頭顱、灑熱血?
蘇貞昌說台灣要打到一兵一卒,其實,歷史上只有抗戰時期,中國人抵抗日本侵略才有這種壯烈的犧牲,如台兒莊、衡陽保衛戰等。兩岸真要發生戰爭,絕不可能戰到一兵一卒,即或果真戰到一兵一卒,台灣將只剩下一片廢墟,豈是我們所要的?
(作者係金融機構退休主管)
高雄市政府3月10日證實,有大陸台籍政協委員提議要送高雄一對大貓熊,但高雄市長韓國瑜表示要尊重高雄市議會的決定,而且貓熊是一級保育類動物,需要大陸中央審核通過。壽山動物園主任莊絢智則表示,目前園方還有三公頃土地可供使用,如高雄市議會通過經費,將建一座恆溫恆溼的貓熊館。
消息傳出,蔡政府從農委會到陸委會,乃至親綠的媒體與民進黨籍立委,前仆後繼地發言抵制大貓熊成為壽山的貴客。筆者認為,值此2020選戰逼近,加上韓國瑜的韓流餘溫仍在,其實韓市長婉拒的理由可以一一克服。
首先,韓市長表示要徵求高雄市議會的同意。筆者認為,如果高雄大多數民眾舉雙手歡迎大貓熊,對於選擇反對的民進黨市議員會是很尷尬的場面。所以筆者建議,與其讓全體議員做決定,不如讓全體市民在市政府i-Voting網路投票,只要過半數民眾同意,韓市長就可冠冕堂皇地迎進台灣第二對大貓熊了。
其次,建館與照顧經費龐大。有關建館與照顧大貓熊費用必然相當可觀,市政府可能負擔不起。但筆者認為,韓市長可以透過與民間企業合作,或以兩岸交流名義籌措專款專用,相信可募到所需款項。
再者,照顧大貓熊需要有經驗的動保人員。根據之前台北市動物園成功的經驗,高雄市府可以透過專家學者,招募有志照顧大貓熊的年輕人加入培訓行列,讓渠等前往四川貓熊的故鄉做至少一年的嚴格訓練,然後成為未來大貓熊的基層輪值保母。另外,也可以招募與台北市動物園一樣的大貓熊志工,當大貓熊來到高雄後,成為最佳的大貓熊園區解說員。
最後,趁機重新整修壽山動物園。高雄壽山動物園積弱不振,讓高雄市民敬而遠之,如果因大貓熊進駐,重新整修整頓壽山動物園,讓它煥然一新,媲美台北市木柵動物園,對高雄市民而言也是一件好事。壽山動物園整頓後,應讓所有園區內的動物都能一樣被好好照顧。果能如此,高雄壽山動物園必將是高雄、全台甚至外國遊客的最愛,如果能融入小學生的學習課程內,壽山動物園可一舉多得,何嘗不是引進四川大貓熊多贏的善果!
(作者係退休國中老師)
自古以來,我國對於歷史教育的重視,舉世無出其右,紀傳體、編年體、紀事本末體等類型的史書,不絕如縷的呈現,供後人記取興滅繼絕的歷史教訓。四庫全書中又以史部占大多數,故而稱中華民族是一個愛好歷史的民族,絕非過譽之論。
中華民族之所以如此努力進行歷史傳承的事業,說到底,就是為了子孫們的永續福祉。先祖們深刻體會到,唯有讓後代清楚認識過往的成敗經驗,才能奠定不朽的生存基石。
為延續民族、文化的發展,中華民國自建國以來,時刻謹記先賢們的訓示,均視歷史教育為重中之重,不斷傳達本民族的建國精神,以及各朝代的興亡得失,直至21世紀,皆是一以貫之。
但不幸的是,蔡英文為一己和一黨的政治私利,竟然在2018年以莫名其妙的「東亞史」,取代中學的中國史教育,想要徹底剪除台灣與中國的歷史脈絡。其私欲最終雖不可能得逞,但學子們卻可能因此喪失瞭解中國歷史,從而重創永續發展的機會。
眾所周知,所謂東亞史,一則是源自於19世紀日本所倡導東洋史的概念。但東洋史最後卻成為日本軍國主義,用來向亞洲侵略的藉口:「大東亞共榮圈」。再則,東亞史的範疇為何,在學界仍莫衷一是。
另外,借用屬於區域史概念的東亞史,試圖代替國別史的中國史。最後以「主題式」教學,取代素來使用的「時間順序」方式,亦尚未成為史學界的共識。
雖然有上述諸多爭議,但民進黨政府仍蠻橫地結合一批狼子野心之徒,強行將中國史從中學教育裡掃除殆盡,真可謂是我民族歷史教育的一大浩劫!
退而言之,吾人為台灣人民謀,也無法自外於中國歷史:(一)以敵為師,仍然要學習中國史;(二)四百年台灣史,仍屬於中國史一部分,明清時期的台灣史不就是源自中國?今日台灣社會與文化,95%以上和大陸是重複的;(三)台灣近來每年從大陸賺取超過1,000億美元,又豈能不識中國文化與歷史?
歷史就是文化,文化就是生活,我們選擇何種歷史,也注定了會產生何種文化,進而導致何種生活。身為一個熱愛歷史的民族,台灣絕對不能在沒活水源頭的日子裡生存,這猶如失根的蘭花,飄散在東亞的零丁洋上。
我們今天奮力在這塊土地撰寫歷史的所作所為,一定會被載入史冊裡。讓我們攜手力挽狂瀾,一起為恢復中國歷朝歷代的歷史教育而努力!
(作者係中正大學副教授、恢復中國史課綱公投提案人)
韓國瑜在香港、澳門為高雄市爭取到34億台幣訂單,但因與港澳特區行政長官及中聯辦主任會面,引起綠營一片酸言酸語。陸委會先稱韓國瑜違法,後改口要求韓對外說明「密會」情形。蔡英文則在出訪途中高調指稱,韓國瑜製造了「一國兩制」氛圍,引起綠營學者爭相表態。
以上論斷不攻自破,不值一一駁斥。例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非經陸委會授權,各級地方機關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協商簽署協議;韓國瑜全程未簽訂任何協議,自然沒有違法問題。又例如,韓國瑜與兩位主任見面時,旁邊有市府官員、市議員陪同,豈能算是「密會」?又怎麼可能「出賣高雄」?
倒是蔡英文及綠營學者所指,韓進了港澳中聯辦,會在台灣製造「一國兩制」氛圍,或形同率先實踐習近平的「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值得深究。
首先,不論與港澳中聯辦主任見面是「禮貌性拜會」,或是「客隨主便」,或是「試探對方底子」,韓國瑜大概對港澳特區實踐「一國兩制」20年,必然設有負責聯絡特區政府與中央政府的辦公室,有一定的了解。他不畏閒言閒語、大方前往,讓兩岸人民見識到他有別於其他政治人物,對他挑戰2020大位或有加分之效。
其次,綠營刻意抹紅韓國瑜,卻意外地使「一國兩制」大大曝光,成了台灣熱議的話題,這恐怕是綠營始料未及的。「一國兩制」被台灣當局全面封殺、污名化30多年,蔡英文又常說只要她在任絕對不會「一國兩制」,今年元月2日在回應習近平講話時,更信誓旦旦稱「台灣絕不會接受一國兩制,這也是台灣共識」,但為什麼韓國瑜與兩位中聯辦主任各吃了頓飯,綠營就擔心台灣會有「一國兩制」氛圍?難道是對「台灣共識」沒有信心?
再其次,綠營經常以「今日香港,明日台灣」嚇唬民眾,但香港基本法草擬於1980年代,其維護的是當時的香港現狀,而「兩制」台灣方案則將充分尊重台灣當前的現實情況,與30年前的香港有何關係?更何況,過去多年來,香港泛民派人士絡繹不絕前往美國告洋狀,但卻從未具體舉出香港基本法哪一條條文被侵犯或破壞,豈不怪哉?
最後,4月10日將是美國通過《台灣關係法》,介入干預台海關係屆滿40周年的日子,AIT及蔡政府均已展開盛大慶祝活動。不過,美國政府儘管依自身利益考量,以各種不同方式不斷擴充該法,40年來卻始終謹守「一中政策」,與台灣維繫著非官方關係,這使得台灣今年5月將第三度缺席WHA。由此看來,自詡「熟悉國際事務」的蔡英文,即使上台後採取了一面倒的親美政策,但因兩岸關係陷入僵局,台灣寸步難行,走不出去。
眾所周知,時間不站在台灣這邊,民眾若想為自己爭取到最有利的條件,確保統一後台灣長治久安,就應廣泛閱讀「一國兩制」資訊,勇於表達意見,設法凝聚社會共識。自己的命運自己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