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俄烏、以伊衝突看國際正義│徐勉生
以色列6月13日凌晨發動「崛起之獅行動」,率先向伊朗發動攻擊,打擊伊朗的核子設施。伊朗以火箭、飛彈和無人機回擊後,美國也對伊朗進行大轟炸。這一場軍事衝突再度揭開了國際正義虛偽的真面目。
以色列、俄羅斯同因不同果
以色列攻擊伊朗核子設施的理由是,伊朗的核子設施不僅限於和平用途,而是企圖製造核子武器。國際原子能總署曾於2023年3月指出,伊朗福爾多基地的鈾濃縮純度已達83.7%,非常接近製造核武所需90%的濃縮標準。以色列因此認為,必須及時摧毀這項企圖,以免伊朗建造出核子武器,對以色列構成毀滅性的生存威脅。發動軍事攻擊是為了保護自己的生存權,屬於正義之舉,也因如此,美國不僅未譴責以色列,甚至協助以色列,於6月22日凌晨直接對伊朗採取進一步攻擊。
反觀2022年2月24日爆發的俄烏戰爭,則全然不是如此。俄羅斯對烏克蘭東部頓巴斯地區發動軍事攻擊的理由是,烏克蘭政府欺壓殘害烏東地區俄裔人口,同時試圖加入北約,對俄羅斯的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由此看來,俄羅斯發動軍事攻擊,也是為了保護自己的生存及烏東俄裔人口的生活權,理應站在正義的一方。但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卻將俄羅斯的行動定義為侵略,不但嚴加譴責,還祭出經濟制裁。俄羅斯與以色列同樣主動對鄰國發動軍事攻擊,西方世界的反應截然不同,其中的差異在於西方國家主觀的認定。
以攻擊伊的正當性不足
從伊朗的角度來看,世界各國應該一律平等,既然美國等先進國家擁有核子武器,甚至印度與巴基斯坦也擁有核武,伊朗沒有理由不能發展核子武器。以色列憑藉自己單方面的研判,斷定伊朗一旦製成核子武器,將用來攻擊以色列造成大滅絕,因此率先對伊朗發動軍事攻擊,此舉是否具有正當性不無疑問。
根據刑法原則,必須有確鑿罪證才能處罰,而刑法採取無罪推定原則,基本精神在於「善意始終是推定的」,除非法院經過審判並證明被告有罪確定,否則應推定被告無罪。這意味著原告有舉證責任,而不是被告需要證明自己無罪。 由此看來,在以色列不能證實伊朗已製造核子武器之前,無權對伊朗實施懲罰。以色列此舉有未審先判、未判先罰之嫌。
事實上,伊朗在20世代曾簽署過《核不擴散條約》,已經在這國際規範的框架中。如果美、俄等核武大國認為,其他國家發展核武是威脅和平,那麼手握上千枚核彈頭的國家更該率先裁軍,以身作則。
強權介入助長區域動亂
以色列與伊朗的宿怨來自於國際強權的安排。以色列境內的耶路撒冷自古以來就是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信徒心目中的聖地。在歷史上,曾經由古埃及帝國、羅馬帝國、波斯帝國、東羅馬帝國、鄂圖曼土耳其帝國統治過。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耶路撒冷所在的巴勒斯坦地區交由英國託管。二次大戰後。聯合國於1947年11月29日通過181號決議,確定支持在巴勒斯坦託管地成立一個猶太國家。於是以色列於1948年5月14日獨立建國。國際強權漠視伊斯蘭人民的立場,將耶路撒冷完全劃歸於以色列,埋下了以色列與伊斯蘭國家衝突的種子。以至於以色列建國至今,至少與鄰近國家發生5次重大的武裝衝突。
1978年埃及與以色列和談後,美國完全將中東及亞西納入勢力範圍。然而伊朗在1979年出現了與美國敵對的何梅尼政府,從此美國就與以色列及沙烏地阿拉伯聯手對抗伊朗。2023年3月10日,在中國大陸的斡旋下,沙烏地阿拉伯與伊朗恢復邦交,不但加強中國在中東與亞西地區的影響力,也使得美國與以色列頓失對抗伊朗的助力。俄烏戰爭爆發後,伊朗與俄羅斯、中國的關係更加密切,這也是美國決心制裁伊朗的因素之一。
國際強權決定正義
俄羅斯總統普丁與習近平6月19日通話,雙方一致譴責以色列對伊朗的空襲行動,認為該行動違反聯合國憲章與國際法規範。雙方也都認為,以色列及西方對伊朗核計畫的疑慮,不應該透過軍事手段解決,而應尋求外交途徑取得共識。以色列的奇襲造成伊朗革命衛隊總司令、總參謀長、多位將領及多名核能科學家死亡,但美國並沒有譴責以色列,也沒有對以色列祭出制裁。
2023年10月7日,哈瑪斯從加薩走廊向以色列發射3千餘枚火箭彈,引發以色列強烈的報復行動,不但對加薩走廊進行大規模轟炸,全面封鎖加薩,也對加薩走廊發動大規模的地面攻勢,大量平民遭到殺害,另有約230萬巴勒斯坦人及20多萬以色列人流離失所。2024年11月21日,國際刑事法院對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前國防部長加蘭特、哈瑪斯高級將領穆罕默德戴夫簽發逮捕令,指控雙方犯下戰爭罪。但納坦雅胡依然故我,不僅發動奇襲伊朗,甚至有意刺殺伊朗最高領袖哈米尼,推動德黑蘭的政權更迭。
西方國家根據自己的國情與價值觀,評斷國際之間的是非對錯,美國與以色列更仰仗強大的軍事實力,直接干預其他國家的內部事務。這就是世人看到的國際正義。在此國際現實下,執政者必須審時度勢,自謀生路。這是千古不變的鐵律。
(作者係退休大使)
附加資訊
- 作者: 徐勉生
- pages: 38
- 標題: 從俄烏、以伊衝突看國際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