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一樁時代悲劇 │高秉涵

記一樁時代悲劇 │高秉涵

2020年12月17日,我應邀出席抗戰英雄孫立人將軍120歲誕辰紀念活動,又令我想起追隨孫立人麾下的軍法處長周芝雨將軍,於1950年慘遭槍決於台北的一幕,這真是一樁時代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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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周芝雨將軍,為我就讀台北建國中學時同班同學周固猷的父親。周父於北京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即投筆從戎,參與抗日、戡亂。於1948年來台後,孫立人膺任陸軍總司令期間,周父即榮任該部軍法處少將處長,其對孫立人訓建的新軍法制多所建樹。

孫將軍因學養超人,戰功享譽中外,在軍中顯有鶴立雞群之勢,致遭黃埔系統將校所忌恨,遂以虛構「匪諜」、「兵變」誣陷,案經台灣保安司令部進行調查,以誘導方式,以期套取栽贓口供,但在軍法處長周芝雨從旁協助孫將軍依法答辯下,致使保安司令部詐供未果,為此則記恨怪責於周芝雨,遂以莫須有的罪名,另虛構「為叛徒搜集關於軍事上之秘密未遂」罪嫌,羅織於周芝雨,雖刑求逼共亦未得成。詎料竟在速斬速決之下,判周父死刑,於19501123日執行槍決,以剷除孫將軍的得力助手,時年38歲。嗣後,雖經政府給予冤獄賠償,但死而不可復生,令人惋惜,夫復何言。

細觀周父被判處死刑的理由是「為叛徒搜集關於軍事上之秘密未遂」。根據參謀總長周至柔於19501015日,在所擬簽呈中,特別載明周芝雨為叛徒搜集軍事上之秘密,在進行搜集中,「嗣因己意中()止」云云。足證周芝雨的搜集行動,係因己意而自動終止,並非因受當局察知嚇阻而終止自己犯罪之意,其既在尚未搜集到軍事秘密之前,即自動終止搜集行動,所以才判定他為「未遂犯」。

縱使虛構之判決理由屬實,而刑法規定:「未遂犯得按既遂犯減輕之」,但對周父仍按既遂犯判決極刑,而非但未審酌犯行未遂情節,予以減輕其刑,亦未說明就此未遂犯行不予減輕的理由,致令刑法對未遂犯減輕處刑之規定成為具文。而時任總統的蔣介石竟親批周父死刑,足證這是一件政治判決,令人心寒!

周父在押期間,周母探監時,得知保安司令部曾以截指、老虎櫈與電刑向周父刑求,於槍決後收屍時,即察覺周芝雨多處骨傷,手指遭截已不知去向。此乃刑求之鐵證,非但曝露了人性黑暗的一面,更顯示出政治的無情與殘酷。周固猷同學因是「匪諜之子」,為台灣當時社會所難容,遂抱恨遠走美國。

嗣後,孫立人即被釋兵權、軟禁,幾近終老始恢復自由。而周府遭此不幸,雖呼冤海內外,悲歌迭起,又能奈何!

(作者係執業律師) 

附加資訊

  • 作者: 高秉涵
  • pages: 72
  • 標題: 記一樁時代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