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政府切莫扼殺地方財源、沒收私產│吳威志
今年10月民生電價全面調漲,所有住家、商店皆難倖免;這是近七年來政府第五度調漲電價。問題是,政府一面調漲電價,一面補貼台電,怎麼台電虧損還在上升,況且綠能弊案仍層出不窮,政府怎麼可以將台電黑洞與錯誤政策全算在人民身上?
浪費民脂民膏、浮編預算
近年政府對台電編列預算補貼已超過1700億元,增資金額則達1500億元。此外,還操作中油救台電,今年6月起調降中油電業天然氣價格,因此,台電6月盈餘130億元,導致中油虧損112億元。政府堅持「非核家園政策」,除了付出上兆元代價,也帶來環境破毀、弊案頻傳、供電日益緊張;然而,政府卻一味調漲電價、補貼預算,等於用全民掏荷包來幫政府補黑洞?問題是,政府憑藉著行政命令或委員會審議,就可扣剋人民財富,去撐住「大有為政府」的假面具嗎?
再看看202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立法院通過約2兆9248億,較2024年多出近2千億元!但行政院長卓榮泰竟因遭到藍白立委聯手刪減,就高喊「做不下去」,令人咋舌的是,怎麼蔡英文時代只有2兆多預算都能運行,為何賴清德政府有近3兆的預算卻還喊窮? 或許是因「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至2022年10月已達5兆6998億元,顯示政府負債逐年持續升高。然而,這是因為討好企業又不敢得罪勞工,每年以預算填補勞保基金虧損1200億;又因核電、綠能政策失當,補貼台電虧損1000億,各種不當所產生的深陷危機。
若政府不修正錯誤政策,又要維持「大有為政府」的表象,只會浪費民脂民膏、浮編預算。甚至可以說,如此高的預算還「什麼都不能做」,那不是自曝執政團隊無能嗎?試想,這一年半以來,大有為政府除了天災人禍,處處官司詐騙猖獗,究竟有何重大政績?
有趣的是,究竟是採取「集權中央政府的公法人」,事事皆管、集中財富由政府主導分配,才是國家強大之道,還是「分權地方或民間私法人」,交付給地方政府、民間公益團體承辦,才是藏富於民之利?福利國政府必須藉由地方政府、民間組織,協助與分散權力執行,幫助政府去做無法面面俱到的工作,而非集權於中央政府,這就是許多「半官方或公益團體、機構、組織」應運而生的國際現況!
違法沒收救國團財產
舉例而言,1949年蔣介石政權退守台灣,面臨經濟凋敝、社會動盪、政局不安,還有共產黨人滲透,至少蔣氏政權記取了教訓,分權於地方自治、分設半官方組織或公益團體,取得人民的信任!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國防部無法做到的招募兵員、教育部無法做到的青年集訓,便設立了一個隸屬兩部的半官方、半民間機構性質的團體-「青年反共救國團」去做,藉以扮演政府無法直接做到的角色!可惜這樣的功能,在民進黨執政後,制訂了「財團法人法」及「不當黨產條例」,扭曲這些半官方組織或公益團體過去的貢獻。尤其是使用「轉型正義」口號,幾近沒收當年政府善意捐助的資源,也不管這些資源是否是有償代價或無因管理而取得。
從過去監察院的查證資料顯示,救國團係依行政院1952年頒令隸屬於國防部,從未有一毛錢來自國民黨,也從未有一張幹部派令出自國民黨。但歷年來接受政府委託以戰鬥營推動軍訓、募兵,寒暑期自強活動即達1500萬人次。然而,過去屬於政府部門的救國團,雖對國家貢獻卓著,卻遭到蔡英文政府,以以往集中一黨的立法院不當立法,行政院並據此不當推定與不當連結,認定是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的黨產,並因惡法亦法,而遭到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沒收財產。
救國團變更為公益性社團法人後,仍遭到何其無辜的對待,此事發生在民主法治時代真是不可思議!足見,這種被謬誤的大有為政府觀念必須端正,不應漠視憲法保障的人民權益!也不應隨意調漲電費、預算補貼侵害人民的財產!
違法砍地方政府補助款
抱持「大有為政府」的思想,行中央集權另一件離譜的事,便是今年5月行政院公然違法砍地方補助款。行政院竟然發函給各地方政府,以立法院通案刪減預算,行政院尚須自行刪減636億「有困難」為理由,刪減地方一般性補助款636億元,對地方造成強烈衝擊。這些刪減的經費,地方政府是用於學校營養午餐、改善校舍、補助弱勢津貼,中央怎可「自私沒收」?補助款乃《憲法》第147條規定的基本國策,立憲者就是擔心中央惡行集權,統籌國家一切事務,故規定「應」給予地方的財政權。
除憲法規定外,法律更明訂補助款不是中央的賞賜,而是法定義務;剋扣補助款便是對基層人民重大公共利益的損害。況且《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0條有「補助不得低於前一年度」的規定,中央竟然公然違法。
縱然行政院對於刪減依據推說適用舊版的《財劃法》,也不能公然違反法律。行政院得到史上最高總預算還說「窒礙難行」,睜眼說瞎話,故意忽略中央已連續7年有歲計賸餘,且還年年超徵,此時行政院卻統刪地方補助款,把錢留在中央口袋,不僅做不出政績,還損及地方施政。顯然,賴政府有著錯誤的統治思維,亟待加以修正,落實分權於地方政府與公益團體,才是正軌!
(作者係國政策基金會特約研究員、大學法學教授)
附加資訊
- 作者: 吳威志
- pages: 16
- 標題: 賴政府切莫扼殺地方財源、沒收私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