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公司連年虧損為何人人都想搶│王有康

大同公司連年虧損為何人人都想搶│王有康

1918年,創辦人林尚志以「正誠勤儉」為創業精神,設立大同公司前身「協志商號」,至今已有百年歷史。不過,大同公司近年來嚴重虧損,代表市場派的三圓建設到底是為了經營權之爭,還是經營理念之爭,值得大家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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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企業面臨內憂外患

大同公司是台灣少數真正走過百年的企業。大同的品牌曾經伴隨著很多台灣人度過童年,大同電鍋因為耐用與方便,是早年台灣學生出國留學必備的電器產品。橡膠製的、可當錢筒的大同寶寶,在物資缺乏的1970年代,常被當作飾品,放在購得的電器上。1990年代之後,大同從傳統製造業轉型成資訊廠商,但該吉祥物仍為重要的企業識別標誌。

林挺生2006年去世後,大同正式走入林挺生之子林蔚山與妻子林郭文豔的時代。2017年,大同公司派為了鞏固江山,林蔚山以資格審查不符為由,剔除市場派提名的人選,2018年一審判決「股東會決議得撤銷」,但公司派靠著再上訴,祭出「靠訴訟拖過任期」的招術。今年6月底的股東大會,公司派董事長林郭文艷刪除市場派股權表決權,也是看準「在判決還沒定讞之前,原來的決議就是合法有效」,以及評估過公司經營權的司法爭訟程序會拖很久。

公司營業外支出異常

從表1可知,2016年該公司的營業收入為77,678百萬元,此後逐年下降,到了2019年只剩35,423百萬元,顯見該公司在營運上確實出現重大問題。2016年的營業毛利還有10,587百萬元,但由於營業費用高達13,458百萬元,還是造成稅前淨利虧損2,206百萬元。2017年由於出現營業外收入1,623百萬元,導致該公司稅前淨利轉正為2,710百萬元,不過2018年的營業外支出卻爆增至16,355百萬元。

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了與其生產經營活動,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支出。優秀企業的營業外收支凈額與營收占比通常很小,如果出現營業外支出金額大,占營收比重較大時,投資人就要小心了,因為這代表企業可能存在重大隱患、發生重大事項,通常會借此一項調節利潤、財務作假。這些導致2018年度稅前淨利轉為虧損31,838百萬元。到了2019年的營業毛利為2,357百萬元,但由於營業費用8,616百萬元,明顯大於營業毛利2,357百萬元,雖然當年度營業外虧損縮減為2,615百萬元,稅前淨虧仍有8,880百萬元。

由以上數據可發現,近年大同的本業收支除了2017年營業利益1,087百萬元為正數外,其餘年度都是虧損的,尤其2019年本業(營業毛利)虧損6,264百萬元最高,顯示大同確實出現重大內部管理與營運困境。

另由表2大同財務比率可發現,公司近年來現金流量比率逐年降低,2018年比率為-20.85%,最為嚴重。另從經營能力平均銷貨日數可發現,該數據近三年來呈現逐年增加趨勢,顯示公司銷貨能力逐年下降。

政府應加強監督自辦股務

林郭文艷主持股東常會時,以違反《企業併購法》第27條,以併購為目的共同持股逾10%未申報,超過10%部分不具股東權,逕行刪除其投票權。

7月14日,金管會表示,大同公司6月30日召開股東常會,在股東及徵求人報到時,未發給部分股東及徵求人表決權票與選舉票,以及逕自認定50%以上股份無表決權等行為,嚴重影響股東權益的行使,並與公司治理、股東行動主義有違。金管會在事發後,立刻請集保結算所查核,查核結果發現前述行為已違反《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3條第3項及第6條第2項規定,依證交法第39條規定,對大同糾正處分,並命該公司不得再自行辦理股務事務。金管會也強調,股務代理機構或自行辦理股務事務的公開發行公司,在執行股務事務時,須保持中立並遵守相關法令規定。

今年1月立法院通過了《商業事件審理法》,有助於投保中心為投資人爭取權益。另外,筆者建議主管機關日後應加強落實《自辦及代辦公開發行公司股務應行注意事項》要求股務單位之正、副主管及業務人員執行業務,應本誠實及信用原則,不得有無正當理由而拒絕或延緩股東行使其權利之行為,以維護市場公正,防範於未然。

(作者係網路大學校長、副教授)

附加資訊

  • 作者: 王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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