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海基會首次文化參訪團訪問大陸│李慶平

記海基會首次文化參訪團訪問大陸│李慶平

1993年4月29日,海基會與海協會在新加坡簽署了四項協議,是「辜汪會談」的重要成就。也是兩岸在兩岸當局各自授權,經由民間團體達成的第一次對雙方有約束力的四項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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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四項協議之一的「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海基會與海協會副秘書長、處長、主任級人員,每季度應就主管業務擇地會商。兩會副董事長與副會長或兩秘書長,每半年一次,應就兩會會務進行會商。海基會董事長與海協會會長視實際需要,經雙方同意後,就兩會會務進行會談。

首次文化參訪團成行

1993年6月13日至23日,海基會在「辜汪會談」之後,首次組文化參訪團訪問大陸,為今後兩岸的文化、教育交流做準備工作。參訪團除筆者擔任團長外,另有文化處朱榮智處長、綜合處方鵬程副處長、文化處張麗芳專員、法律處黃國瑞專員及文化處梁秋月專員等人。

6月13日至17日,本團在北京拜會了海協會唐樹備常務副會長、鄒哲開副會長兼秘書長及劉剛奇副秘書長、文化部、廣電部、國家文物局、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中央電視台、中國圖書總公司,針對文物交流秩序、保障著作權、保障影視人員的權益,防止盜錄、盜版、合辦「為中國人健康而跑活動」,同年9月辦理台灣「大專青年訪問團」前往大陸演出及參訪,以及兩岸互辦書展等問題,雙方皆充分交換了意見,也皆獲得原則上的共識。

前往西安、上海參訪

17日至20日,我們在西安參訪了陜西歷史博物館、秦兵馬俑博物館、西安電影製片廠、法門寺地宮、西安碑林,並拜會了陝西省台辦、陝西省文物局等單位。

21日至22日,我們在上海拜會上海市台辦,參訪上海市博物館、上海電視台、上海電影製片廠、上海社會科學院、復旦大學,並拜會了海協會汪道涵會長,成果豐碩。

兩會就諸多問題充分討論

在北京參訪期間,6月15日下午2時,筆者拜會海協會唐樹備常務副會長,唐常務副會長表示了以下幾點意見:

一、希望海基會邱進益副董事長能於7月中旬到江浙一帶考察,或8月初到北京參加法律研討會(東吳大學主辦)時,就兩會進行五項事務性商談及其他如台商投資保障、能源之合作開發、科技交流,兩會人員進入對方地區出入境通行方便的具體辦法等問題,與他本人及鄒哲開秘書長先行商量,做大體規劃,對兩會共同協議的落實,大陸方面不希望針對某一單項安排來談,而是五項議題與其他問題一起談。海協會並希望邱副董事長儘早決定時程,以便安排。

海協會汪會長在新加坡「辜汪會談」時就表示,希望邀請海基會辜振甫董事長訪問大陸。唐副會長詢問辜董事長是否考慮前來?何時可來?如果目前有困難,也可延期。如可行,汪會長將發函邀請。此一信息帶回台北後,陸委會另有考量,辜振甫董事長及邱進益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後來皆未能成行。

二、有關兩岸文物交流秩序問題,他重申渠在「辜汪會談」時的看法。倘若台灣的博物館、美術館向海基會提出委託,代借大陸的一級文物,海協會願意接受大陸方面的委託,與海基會簽署借展合約。但有關台灣博物館及美術館的文物進出大陸,給予法律或法規保障方面,大陸不可能為此專門制定法律或法規來加以保障。比較可行的是,大陸方面授權海協會或國家文物局,以個案方式保障台灣的文物進出大陸。有關兩岸文物展覽收取「籌展費」及「保險費」的收費標準,則須再行商量。

三、有關當年9月「為中國人健康而跑」活動,次年3月在台北舉辦兩岸書展,9月台灣「大專青年訪問團」訪大陸事,海協會皆表支持。

四、有關大陸媒體負責人及資深記者訪台事,大陸有關方面擬邀同等級台灣新聞媒體負責人及資深記者組團赴大陸參訪。

為文教交流奠定基礎

海基會首次文化參訪團在6月22日下午拜會海協會汪道涵會長後,於23日經香港返回台北。這次與大陸各個有關部門及單位,充分交換意見,成果豐碩。也讓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奠定了初步的基礎。特此為記。

(作者係海基會前副祕書長)

附加資訊

  • 作者: 李慶平
  • pages: 76
  • 標題: 記海基會首次文化參訪團訪問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