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徵萊豬差別關稅未必有效│王有康

課徵萊豬差別關稅未必有效│王有康

2021年初政府就要進口美國萊豬,國人要避免吃到,大概只能靠自己仔細閱讀市場及餐廳的標示。台灣目前進口冷凍豬肉骨關稅稅率為35%,未區分萊豬或非萊豬,由於萊豬每公斤售價較國產黑豬肉批發價便宜許多,政府若對萊豬課徵較重的關稅率,成效勢必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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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萊豬中毒有前例可鑑

萊豬進口引爆社會對食安問題的論戰。依現行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殘留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即不得製造、加工、調配、販賣、輸入,至於殘留體內的動物用藥安全容許量標準,依同法第15條第2項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按照衛福部目前的規定,允許進口符合萊劑安全殘留容許量為0.01~0.04 ppm,雖然符合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有關萊劑安全殘留容許量的規定,不過,2008年10月,廣州有5人因為食用含萊劑豬肉而導致中毒,患者出現心悸、手震等症狀,經送檢化驗顯示,確定為萊劑,也就是瘦肉精,所造成的。除中國大陸以外,歐盟、俄羅斯等160個國家也禁止含有萊劑的美豬進口。

目前包括台北市在內的六都直轄市,均已經市議會三讀通過萊豬萊劑零檢出的規定,並訂出新台幣3萬元以上、10萬以下的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換句話說,只要每次檢測發現不符標準,就逐次開罰。衛福部至今尚未根據第15條第1項第5款,針對有關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訂出具體罰則與罰鍰,也未准許各地方政府制定萊豬零檢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根據現行《地方制度法》第30條規定,地方自治條例如果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的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一律無效。因此,地方政府是否可以實施嚴格的零檢出,仍需由中央主管機關與地方政府進一步協商。

不過,衛福部為了讓消費者知道豬肉原料的原產地來源,從2021年起規定賣場、超市、傳統市場、餐廳、小吃店等,不管是生鮮豬肉、加工食品、滷肉飯、貢丸湯,或任何含豬肉可供食用部位的食品,都需要清楚標示豬肉原產地,讓民眾吃得安心,立意無可厚非。但如何落實稽查,有待進一步觀察。

萊豬對消費市場影響有限

事實上,以豬肉數量來看,根據農委會統計指出,台灣每年豬肉總消費量平均90萬公噸左右,目前進口豬肉占台灣市場總供應量約10%,換句話說,有90%的豬肉供應量主要來自國內養豬戶,加上由加拿大與丹麥等國進口的不含萊劑豬肉,也能夠補足短缺不足的數量。因此,不進口萊豬,完全不影響豬肉供應。

另一方面,以豬肉價格觀察,毛豬平均拍賣價格每公斤65到75元,屠肉市場批發價格每公斤100到110元,美國萊豬每公斤平均78元,加拿大豬肉每公斤約61.3元,雖然台灣黑豬肉批發價較高,不過,由於美國萊豬價格高於加拿大豬肉進口價格,加上美國萊豬對人體有害,按照目前台灣民眾聞萊豬色變的情形來看,即便萊豬進口,因為店家需要在產品包裝標示產地證明,餐廳內需標示豬肉產地來源,消費者應該不會購買含萊劑的美豬或吃萊豬食物。筆者近來發現,已經有許多連鎖餐廳或速食店,在店內標示豬肉產地是台灣、丹麥或加拿大,更加證明消費者不會購買含萊劑的美豬,市場是一隻看不見的手,虧錢的生意沒人會做。

課萊豬差別關稅未必有效

財政部關務署目前對從美國、加拿大、丹麥等國進口的冷凍豬肉骨,並未區分為萊豬或非萊豬,一律課徵35%的稅率。有不少人建議,為保障國人消費食品的衛生安全,應對有害人體的萊豬加重進口關稅稅率,但是根據經濟學的需求彈性定理,對商品加重關稅是否有效,取決於該被課稅商品的彈性大小,如果該商品的需求彈性大,進口商會把政府對該商品增加的關稅轉嫁給消費者負擔。

再者,雖然台灣自行生產的黑豬肉批發售價比萊豬要高,但是加拿大豬肉每公斤價格比美國萊豬每公斤價格便宜,因此,消費者多半不願意花更多的錢來購買美國萊豬,會選擇不含萊劑的加拿大豬肉。不過,美國萊豬價格較台灣生產的黑豬肉批發價便宜許多,即使政府對美國萊豬加重課稅,其含稅價格仍低於台灣自產黑豬肉的批發價格,美國萊豬仍有可能流入夜市或路邊攤,變成低價的豬排或貢丸湯。因此,為維護國人與觀光客的食安健康,政府應要求夜市、小吃店與路邊攤也必須明確標示豬肉熟品與貢丸湯的進口產地。

(作者係台灣網路大學校長)

附加資訊

  • 作者: 王有康
  • pages: 54
  • 標題: 課徵萊豬差別關稅未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