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代台共的中國統一論│邱士杰

1920年代台共的中國統一論│邱士杰

伴隨著台灣共產黨在1928年4月成立,台灣抗日運動進入了馬克思主義政黨領導的新階段。而台共先後提出的1928年綱領與1931年綱領,則是馬克思主義者為台灣的過去、現在和未來,進行思索的見證。由於1928年綱領的《政治大綱》提出了「台灣民族獨立」與「台灣共和國」兩個口號,遂在戰後的統獨論爭中成為難以繞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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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獨分子經常以這兩個口號作為台獨運動其來有自的歷史根據,但他們不能解釋為何當時參與台共建黨的絕大多數成員,都在台灣光復後,加入中共地下黨,乃至前往大陸定居的事實,同時也沒有論者有能力對台共的理論和綱領進行分析。

蘇新對台共綱領的詮釋

台共的綱領文本,在1960年代末期,隨著《台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的復刻出版而開始被台獨運動利用。有鑑於此,作為歷史當事人的老台共蘇新(1907-1981)決定撰文批判。

蘇新是台共在1931年第二次建黨時的著名領導人與工運領袖,同時也是遭到日本當局關壓最久的台共黨員(1931-1943)。他在1980年5月撰寫的〈關於「台獨」問題〉特別以比較台共,在1928與1931年先後提出的兩份綱領,對前述兩個口號的來龍去脈提出解釋。他說:「第一綱領(即台共成立時的綱領)的提法是:第一條:打倒總督專制政治,打倒日本帝國主義。第二條:台灣民族獨立萬歲。第三條:建立台灣共和國。第二個綱領(即一九三一年的新綱領)的提法是:第一條:顛覆帝國主義統治,台灣獨立。第七條:建立工農民主獨裁的蘇維埃政權。第八條:國內民族一律平等。」

蘇新的解釋如下:「兩個綱領提法不同之處是『台灣民族獨立』和『台灣獨立』(少了『民族』二字)。本來這兩句話並沒有實際的意義差別,只是用詞的差別而已。」「『台灣民族獨立』這個詞,嚴格推敲起來,在字義上可能會引起誤解,被誤認為是指一種民族叫做『台灣民族』的獨立。所以我們第二次(一九三一)討論這個綱領的時候,做了一些修改,把『台灣民族獨立』改為『台灣獨立』,刪去『民族』二字。」

「至於『獨立』以後,怎麼辦?第一個綱領是提出『建立台灣共和國』。第二個綱領是提出『建立工農民主獨裁的蘇維埃政權』(此時,大陸瑞金已有中央蘇區)。其他,我們就很少去考慮了。因為我們是現時的『革命者』,而不是脫離實際的『幻想家』。當年,我們只能考慮到這一點,至於以後怎麼辦?那就要看全世界尤其中國革命的發展來決定了。」

「至於台灣能不能歸還中國,什麼時候歸還中國,那是中國革命成功以後的事情。但思想上是有『台灣歸還中國』的準備。因此,建立政權時就考慮到採取和「中國蘇維埃政府」同樣建制(第二個綱領),這一點非常重要。」

蘇新的解釋可概括如下:「台灣民族獨立」與「台灣共和國」分別在1931年綱領改為「台灣獨立」與「工農民主獨裁的蘇維埃政權」,但這些口號只是要脫離日本殖民統治,不是要求絕對的獨立,而且台共確實有台灣統一在中華蘇維埃之下的思想準備。

林木順:不可用台灣共和國

雖然蘇新的解釋形成於1980年,但近年公布的共產國際檔案能夠證實,蘇新的解釋並非事後之言。這裡所說的檔案是參與台共建黨的林木順,在其呈交給共產國際的報告〈台灣共產黨組織的經過和現狀〉(1928.11.26)。

林木順與謝雪紅是台共建黨大會的主持人,也都留學蘇聯東方大學。由於林親自主持了建黨會議,因此他特別撰寫報告,向共產國際說明建黨之後的情形和綱領主張。他在報告中指出:「建設台灣共和國(這個口號與工農民主獨裁制一同發出的,革命更進展了[更]高[階]段時當然變為不可用的了)。」(俄羅斯國家社會政治史檔案館,全宗514,目錄1,卷宗461,手稿頁8)

其實台共1928年綱領並未主張「工農民主獨裁制」,但林木順的證言直接反映出,他眼中的「台灣共和國」屬於十分權宜性的口號,從而也說明了,台共1931年綱領將這個口號正式改為「工農民主獨裁的蘇維埃政權」的必然性。林木順的報告,正是台共主要領導人對「台灣共和國」口號感到需要保留的明證。

瓦爾加的中國收復台灣論

實際上,就在台共建黨的1928年,同年在莫斯科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也曾論及台灣的前途。就在台共建黨前八天的4月7日,著名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家瓦爾加(E. Varga, 1879-1964),在莫斯科起草了〈中國共產黨綱領草案初稿〉。他為中共提出了「總的政治要求」。要求的第一條是:「廢除帝國主義者的一切特權,特別是不平等條約,收復租界;收復被帝國主義者掠奪去的地區:台灣、印度支那、滿洲等。」(俄羅斯國家社會政治史檔案館,全宗514,目錄1,卷宗383,手稿頁25-35)

雖然正式召開的六大並未採納這份草案,但兩岸實現統一顯然已納入共產國際理論家的視野。

台灣遴選代表參加蘇准會

如蘇新所言,「至於台灣能不能歸還中國,什麼時候歸還中國,那是中國革命成功以後的事情。但思想上是有『台灣歸還中國』的準備。因此,建立政權時就考慮到採取和『中國蘇維埃政府』同樣建制(第二個綱領),這一點非常重要。」筆者曾在〈中華蘇維埃與台灣(1930-1931)〉一文專門探討這個問題。根據史料,當時的中華蘇維埃至少從兩個方面與台灣發生聯繫。第一步是通過當時正在上海活動的台灣革命青年團,由於青年團骨幹份子基本上都是台共黨員,因此從中選拔代表參與中華蘇維埃準備運動。第二步則是想辦法直接從台灣島內抗日團體遴選代表出席。

中華蘇維埃準備運動是在中共領導的蘇維埃區域已經存在的條件下,進一步將這些區域統一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建國運動,全稱為「中國工農兵會議(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準備運動」。當時,上海台灣革命青年團已於1930年底出席了「全國蘇維埃第一次代表大會中央準備委員會」(簡稱「蘇準會」)。

領導上海台灣革命青年團的翁澤生(1903-1939),參與了遴選代表的全過程。翁澤生是最早的台籍中共黨員之一,也是福建漳州中共黨組織的創始人。由於他有豐富的運動經驗,便被派往參與台共的建黨,隨後領導起青年團的運作,以及台共和共產國際遠東局之間的聯繫。此外,他還曾與陳雲(1905-1995)等人並肩戰鬥在中國工人運動的最前線。翁澤生在1930年代被捕,但從未投降,最終病死在牢中。在陳雲等戰友的協助下,翁澤生在1980年代被追認為烈士。

翁澤生在1931年5月給共產國際遠東局的信中寫道:「上海『台灣青年團』被選為上海反帝大同盟參加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的代表。經由台灣青年團的代表,全蘇大會中央準備會與我洽談關於派選台灣代表參加全蘇大會的事宜。結果,蘇準會決定派選兩名台灣代表(一名工人一名農民)前往中國參與會議。代表將首先從工會、農組,以及文協的核心中選出,然後將從工會、農組,以及文協方面的預選代表中各自再選出兩名。最後,再從這六名代表中選出兩名代表參加全蘇大會。與此同時,必須將這次選舉的重大意義深入解釋給各組織的群眾。群眾應該被要求發表他們的意見以讓代表將他們的意見帶到全蘇大會上。代表前往中國的旅費應該從公開捐款中取得,並且應該組織考察團前往中國蘇區考察。而且應該透過公開捐款來購買一些慰勞紅軍的東西。蘇準會的代表已經同文協執行委員會委員碰面,而後者被要求將這些訊息帶回台灣。」(原英文。俄羅斯國家社會政治史檔案館,全宗495,目錄128,卷宗10,7-8頁。)

台灣抗日團體響應蘇維埃

雖然因交通阻隔,未能有任何台灣代表出席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大會,台灣農民組合發表了擁護中華蘇維埃的文獻。這些文獻都收錄於《台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此外,台灣共產黨直接領導下的台灣總工會(籌備會)、農組及文化協會,也共同向「一蘇大」發出支持的公開信(1930.12.11):「中華蘇維埃全國代表大會將召開了。超過四百萬的台灣被壓迫群眾不但為此而大受鼓舞,我們還要獻給你們最偉大的階級的敬禮!」(俄羅斯國家社會政治史檔案館,全宗495,目錄128,卷宗10,80-84頁。)

此信的譯文不但保存在共產國際,也確實傳到了中華蘇維埃。1931年7月14日發行的中華蘇維埃中央革命軍委會機關報《蘇維埃週刊》第三期,全文發表了這封公開信。編按稱,「中國蘇維埃旗幟,無疑義的影響並直接促進了台灣解放運動的推進,中國偉大的全蘇大會的召集,已獲得台灣工農廣大的興奮與同情。」

「有了統一才能自決!」

中華蘇維埃的出現,使當時仍在日本殖民統治下的台灣,獲得重新參與中國政治的契機,並使中國統一(而非獨立)成為自決的新方向。儘管兩岸並沒有在蘇維埃的基礎上實現統一,台灣光復卻讓兩岸的革命運動得到整合,使台灣的運動完全成為中國革命的一部分。正如林書揚先生所言:「血緣的、歷史的、文化的、及國際政治結構圖中的中國,在它的新的整合運動中,台灣人也應該積極地、主動地投入、擺脫『為自決而自決』的心理網罩,擴大台灣人的認同視野,將本身的主體性在更大的整合統一運動中獲得提昇,既代表『台灣一地』的『主體性』,同時也代表『全中國』的『主體性』。當人們平心靜氣檢討問題趨向時,相信都會達到一種共同的答案—中國必須統一!」(〈有了統一才能自決〉,1987/8)

(作者係廈門大學人文學院歷史系助理教授)

附加資訊

  • 作者: 邱士杰
  • pages: 74
  • 標題: 1920年代台共的中國統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