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國及台灣的地下經濟│王有康

世界各國及台灣的地下經濟│王有康

地下經濟指的是未經工商登記、逃避納稅的個體經濟,也被稱為影子經濟、黑市或非正規經濟。筆者以下介紹各國及台灣的地下經濟情況,以及如何衡量地下經濟規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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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國地下經濟情形

由於地下經濟活動不會產生納稅申報表,或出現在官方統計報告中,所以很難準確衡量其規模大小。

納稅人之所以將經濟活動從地上轉到地下,主要是想藉此逃避地上經濟的稅收、行政管理負擔和國家調控。通常一個國家的稅費越高,監管越嚴格,地下經濟就越興盛。

地下經濟因無法具體掌握,世界各國政府只能用各種模型去估算。根據IMF統計,1991至2015年,158個國家的地下經濟占該國GDP的比重平均為31.9%。

地下經濟占GDP比重40%以上的國家,包括辛巴威地下經濟1991年占GDP的57.35%,2015年占GDP的67%;玻利維亞1991年占GDP的68.09%,2015年占GDP的62.3%;泰國1991年占GDP的55.72%,2015年占GDP的43.12%;奈及利亞1991年占GDP的56.09%,2015年占GDP的40%。

地下經濟占GDP的30%至40%的國家,包括巴西1991年占GDP的40.64%,2015年占GDP的35.22%;哥倫比亞年1991占GDP的35.69%,2015年占GDP的33.31%;肯亞1991年占GDP的34.75%,2015年GDP的33.18%。

地下經濟占GDP比重20%至30%的國家,包括義大利1991年占GDP的29.14%,2015年占GDP的22.97%;南非1991年占GDP的29.87%,2015年占GDP的21.99%;西班牙1991年占GDP的27.49%,2015年則為24.52%。

地下經濟占GDP比重10%至20%的國家,包括韓國1991年占29.13%,1999年占28.3%,2015年降到19.83%,此與近十年來電子支付發展迅速有關。而中國的地下經濟占GDP的1991年17.47%,2015年降為12.11%,此與中國近十年電子支付崛起,多數交易透過線上付款方式有關。

地下經濟占GDP比重10%以下的國家,包括奧地利1991年占GDP的8.72%,2015年則為8.93%;日本1991年占GDP的10.35%,2015年占GDP的8.19%;澳洲1991年占GDP的15.69%,2015年則是8.1%;瑞典1991年占GDP的7.56%,2015年占GDP的7.24%。美國1991年占GDP的10.12%,2009地下經濟達1兆美元,約占GDP的8%;到了2015年底降為7%,此或許與美國採屬人主義全球課稅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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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下經濟及衡量指標

台灣的地下經濟規模占GDP的比重平均為32.5%,1991年占GDP的比重38.43%,2015年占GDP的比重下降到28.97%。台灣地下經濟包括地下金融、民間高利貸、地下賭博、走私、以及房東不申報租金收入等,其中攤販占地下經濟的比重不高,主要還是地下金融、非法集資、地下賭博、走私等為大宗。尤其,非法集資等地下經濟活動一般都是單線聯繫,資金傳遞沒有憑證,稅捐機關要取證十分困難。

有關地下經濟的估計方法,大致上可以分為直接估計法、間接估計法二大類。直接估計法是直接估計,並加總各項構成地下經濟活動項目的價值,像是稅捐機關利用統計方法,對納稅人申報案件進行抽查。間接估計法則是對地下經濟活動不直接計算,而是利用其他資料來間接估計地下經濟,例如貨幣統計、國民所得統計、家庭收支調查等。筆者以下介紹幾種衡量台灣地下經濟的方法。

(一)電力彈性係數大於1,表示地下經濟愈嚴重。該法主張一國的電力增長率相對GDP增長率的比率(即電力彈性係數),大致為若全國用電量超過GDP成長率,顯示地下經濟愈高,按照西方已開發國家的電力增長率,相對GDP增長率的比率(即電力彈性係數)大致為1的經驗來看,以台灣為例,只有在2016年出現電力增長率2.92%相對GDP增長率2.17%的比率(即電力彈性係數)大於1的情況,不過電力緊張一方面也可能是因為經濟結構發生變化,加上許多地下經濟活動並不一定需要用到電力。

(二)吉尼係數愈大,表示地下經濟愈嚴重。一般認為吉尼係數在0.2以下,表示一國貧富差距比較小,0.5以上表示一國貧富差距出現兩極化的分配,此時富人可能選擇以逃稅來規避稅賦,從而引發地下經濟的迅速發展。觀察台灣每人吉尼係數,從2016到2022年分別是0.270、0.270、0.269、0.267、0.271、0.271與0.277,顯示2020年起吉尼係數有增加的趨勢,而2021年增加的幅度最大,顯示地下經濟出現擴大趨勢。

(三)食物支出增長率大於經濟增長率,表示地下經濟愈嚴重。由於人們可能會逃稅所得,但食物的消費支出會透露其真實所得,附表顯示台灣在2016、2018、2019與2021年,均出現食品類支出增長率大於GDP增長率,顯示這幾個年度出現地下經濟有擴大的現象。一般來說,以食物支出衡量地下經濟規模是比較精準的方法。

結語

台灣地下經濟的情況始終未大幅降低,導致從事地下經濟者的收入豐厚,卻完全不須繳稅,這不僅會造成租稅不公平,更侵蝕了國家的稅基。如何運用AI智慧系統讓地下經濟地上化,應該是台灣當局未來的重要工作。

(作者係廣東海洋大學經濟金融學院教授)

附加資訊

  • 作者: 王有康
  • pages: 60
  • 標題: 世界各國及台灣的地下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