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忘金門坑道驗屍一幕│高秉涵

難忘金門坑道驗屍一幕│高秉涵

日前有位白髮老婦人來事務所請教我法律問題。她自我介紹說,她是1964年6月間飛去金門抱回她弟弟骨灰的大姊。剎時令我想起60年前在金門太武山中央坑道驗屍的悲慘往事。

金門坑道多

1958年8月23日到10月5日,共軍連續砲擊金門44天,共射出47.5萬多發砲彈,此乃舉世聞名的「823」金門砲戰。

大小金門兩個小島合計150多平方公里,平均每平方公里就落下3千多發砲彈,依理這兩個小島應夷為焦土無異,但卻屹立不墜,原因在於坑道令守軍立於不敗之地。所以823砲戰後,島上守軍更不停地在太武山下挖建坑道。

金門因此有三多:落下的砲彈多、碉堡多、坑道多,真可列為金氏紀錄。

1964年夏天 發生爆炸慘案

1964年夏,我隨埔光部隊駐防金門南雄營區,擔任部隊的軍法組軍事檢察官。有一天中午,突然接到金門防衛司令部軍法處來電:「請貴部軍事檢察官盡速前往太武山中央坑道支援驗屍」云云,金防部軍法處有檢察官,而「驗屍」本屬軍法部門檢察官份內的業務,為何「驗屍」還需其他單位「支援」?

我奉命到了中央坑道現場,突現眼前的竟是血肉一片,30多位官兵被坑道頂端的一大塊落石壓成了肉餅,其慘狀令人不忍目睹。

依據挖建坑道工兵施工的方式,先在堅石上鑽孔,再將炸藥放入石孔內,由雷管定時引爆後,為防爆炸後續有落石發生危險,並避免炸藥氣味有害人的呼吸器官,遂要求必須在爆炸後次日,始能派工兵進入爆炸坑道內現場清出全部大小的落石,這是挖建坑道必須遵行的步驟。

引爆後次日,依規定派出工兵一個排36人,前往中央坑道清理碎石,由中尉排長帶隊抵達現場後剛開始著手清理即聞一聲巨響,一塊巨大板石突然落下,霎時所有人頓成肉醬,無一倖免。連排長共37人屍不成屍,已無屍體可驗,最後只能將一堆肉與骨頭送進火化場,火化後再將遺骨平均分裝在37個骨灰罈裡。在骨灰罈上寫張三的就交給張三的家人,寫李四的就交給李四的家人。因所有官兵均係為公身亡,政府優予撫恤以慰家屬,如此而已。

金門歷年均因挖建坑道帶來傷亡,只是這一次較為嚴重而己,但這工作從不因此停建。中央坑道為金門島的主要坑道,總長3,200多公尺,有5個出口,坑道高度5.1公尺、寬度5.4公尺,為金門的軍事指揮中心重地,其中有一個最高最寬最大的坑道,應屬擎天廳坑道,如同台北的國父紀念館,可供上千人聚會或觀賞影劇之用。另有多處坑道可供裝甲車或砲艇進出隱避之用。

應避免戰爭努力追求和平

 我藉該次「驗屍行動」,了解了金門戰地坑道的狀況。構建坑道,本在保護島上軍民的生命,但卻有人先付出了生命。坑道象徵著戰爭,而戰爭就是死亡、毀滅。戰爭沒有贏家、沒有勝利者。構建坑道就是走向死亡。兩岸同屬炎黃子孫,同根同源,為何還要走向戰爭?

 我厭惡戰爭、懼怕戰爭、憎恨戰爭,這是我在一次驗屍行動的感觸與悲悽,也是人生最難忘的一幕。

如今,金門坑道已成了觀光景點,炮聲已息,烽火已滅,但兩岸的和平統一,尚有待兩岸善良人民的努力、再努力也。

(作者係執業律師)

附加資訊

  • 作者: 高秉涵
  • pages: 70
  • 標題: 難忘金門坑道驗屍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