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MeToo運動為何遲到?│顧燕翎

台灣#MeToo運動為何遲到?│顧燕翎

今年5月底,台版的#MeToo事件,從執政的民進黨連續爆發多起性騷擾案開始,隨即延燒至學術界、媒體圈、演藝圈,愈燒愈烈,震驚整個台灣社會。有學者稱,這些仇女、厭女行徑是「女性主義反挫勢力的逆襲」,筆者卻認為這反映的是女性主義的缺席,而非反撲,我們的社會仍處於前女性主義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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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性平卻無女性主義

女性主義的「逆襲」應是以女性主義為對象,進行反駁或攻擊,提出反對意見或不同主張。逆襲通常發生在婦運的高峰時期,例如20世紀初期美國婦運大舉爭取投票權,旗鼓相當的反女性投票運動應運而生,形成反挫。仔細檢視當前台灣社會的厭女言論和行為,例如台大學生會會長選舉,居然以「制裁台女,終結噁男」、「A罩杯以下女生國防必修二學分」等作為競選政見,讓台灣仿佛回到女性主義尚未出現的年代。

台灣呈現的種種現象令人困惑。2017年全球反性騷擾運動(#MeToo)進行得如火如荼,台灣卻相對沉寂,似乎置身事外。政府常常舉統計數字宣稱台灣是亞洲性別平等第一名,難道台灣女人真的超越父權統治了嗎?

的確,台灣的性平政策是全球最積極、投入資源最多的政策,性平法律和規範在數量上超越世界各國,除了引進聯合國的消除歧視公約和性別主流化,並自訂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在法律方面,防治和處理性騷擾的就有三種,俗稱性騷三法(或性平三法),加上各種施行細則、防治準則,案件處理的操作手冊、處理流程等,不可謂不完備,甚至疊床架屋。推動聯合國倡導的性別主流化,也跑在全球前面:(1)從中央到地方政府皆設立婦權會,其下各級政府設性平專案小組、訂立各項工作指標、定期開會、定期填寫各種表格呈報成果、自訂執行性別主流化六大工具、接受中央和國際委員考核;(2)設立專責機構(中央性平處、地方性平辦),任用專職人員,數量全球最大;(3)全台所有公務員每年強制上性平課程。

公務員為何、為誰而戰?

可惜表格和會議雖多如牛毛、考核的分數精算到小數點,卻未能落實婦運精髓的女性主義及其基本原則平等、尊重、誠實。公務員焚膏繼晷,究竟為何而戰?更重要的是,為誰而戰?

性平會曾設定了一個具體目標:「確保台灣在國際性別評比中,居於亞洲各國領先地位。」每個人參與婦運的動機和誘因不同,對某些人而言,推動性別主流化是爭取國際支持的重要手段。性別專家陳瑤華主張:「台灣必須努力使人權、性別主流化等關鍵的基本政策和法律,帶入國際的公約和協定,接受國際標準的檢視,那麼,就算受到其他國家無理的杯葛時,至少還可以塑造出民主與正義受到蔑視的無辜形象,尋求國際公民社會的支持。」

政治學家石之瑜也指出,「台灣在國際上突破封鎖的利器之一,就是在性別議題上一馬當先。因為這足以讓台灣在國際上揚名立萬,又讓台灣與大陸從最根本身體文化上區隔。」性別政治在平時讓位給國際政治和兩岸政治,選舉時讓位給政黨政治,在黨內讓位給威權政治,永遠有大局要顧全,致使台灣性別平等流於空洞化,甚至淪為政治正確的口號。

台灣的性別主流化推動速度極快,在實施計畫通過之前即已全面展開,短期內創造了政府對外部性別專家的大量需求,然而政府並沒有能力(似乎也沒有意願)查核專家意見的良窳,只得任其擺布。不少專家對於被操作得越來越複雜的性別也不求甚解,而選擇了最直接的宣示個人專業權威的方法,就是緊握多元性別這把上方寶劍,在會議中只要聽見有人說出「兩性」或「男女」就當面喝止:「你沒有性別意識,不知道現在只能說性別或多元性別嗎?」有如《動物農莊》裡的動物們朗朗上口:「四條腿好,兩條腿壞。」

但性別、多元性別、性別平等究竟是何意,卻從未經法律或官方正式定義,檢視各項法律、公文中使用的「性別統計」、「性別圖像」、「任一性別」、「多元性別」、「所有性別」、「性別目標」所指涉的性別內涵並不全然相同,更與聯合國、歐盟、或瑞典等國在訂立法規時,必先定義重要名詞的作法截然不同。

處置性騷擾的經典案例

台灣#MeToo最早從民進黨婦女部(今年2月改名為性平部)爆發。姑且不論民進黨成立之初以性別平等為號召,理應比其他政黨更尊重女性,婦女部的橫空出世無疑是婦運的重大成果,一方面宣示了政黨追求性別平等的決心,同時也為婦女開創了政治活動的空間和權力管道,有重要的象徵及實質意義,而婦女部本身更是性別平等的主責單位。然而,當婦女部同仁遇到典型的職場權勢性騷擾,向主管申訴時,依法需負責防治性騷擾及糾正補救的主管,竟反過來提醒她不要張揚,以免自己(受害者)名譽受損;事後並向其他同仁打聽受害者有沒有「散布她(主任)的謠言」;甚至質問受害者在被騷擾時,為何不當場跳車。

離譜的言行不僅點燃了台灣遲來的#MeToo怒火,也曝光了被掏空的性平。原來政黨婦女部的存在可能更便於打壓女性,反成了危害女性身心的工作場所。本案的主管事後還晉升民進黨副秘書長,成為視性騷法為無物的經典案例。

另外的作法則是藉處理性騷擾之名,行騷擾和霸凌之實。1997年,行政院在婦運團體的敦促下,成立了「婦女權利促進會」,推動體制內婦運。2012年起,在少數性別專家的操作下,藉著與國際接軌為名,將各級婦權會陸續改為性平會(雖然聯合國在2011年成立婦女署,而非性別署),同時也發明了「多元性別」一詞,取代二元的男女,成為性平的指標。然而,由於規避了性別平等的定義,導致認知紛歧,也助長了學術界的權力爭奪。有些人握有生殺大權,操控性平專家名單,決定誰有權授課,誰必須出局。

《性別平等教育法》也創造了一批噤若寒蟬的苦主,例如該法第29條規定,如申請人或檢舉人未具真實姓名,學校可以不受理調查申請,但教育部仍接受匿名檢舉,要求某大學以性騷擾為名鉅細靡遺逐字調查授課內容,長達數年,形同文字獄。也有教授在被指控後身心受創,過世或失去教職,即使事後平反也難以彌補。

底層的覺醒與性別主流化

#MeToo最令人感動的是,數十年婦運累積的能量終於釋放出些許被壓抑的聲音,揭開了黑暗的布幕,觸動了大眾的心靈。台灣改變的時候到了,雖然遲了一點。

回想1984年,《婦女新知》雜誌即已發現大台北地區的女性有近九成曾經遭受性騷擾,九成以上的人主張強暴應改為公訴罪。但當時社會普遍以保護婦女名節為由,協助掩蓋犯罪事實,甚至安排強姦受害者(如鄧如雯)嫁給施暴者。工作場所男性吃女性豆腐更是家常便飯,似乎成了女性進入職場必須付出的代價。大家反而譴責女性主義者大驚小怪、興風作浪,破壞社會和諧。所以《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直到1997年才通過,《性騷擾防治法》則拖到2005年。

今年台灣爆發的#MeToo不像美國、韓國,有好萊塢的大明星、高階檢察官打頭陣,也沒有婦運團體介入,或組織大規模的街頭遊行抗議,而是個別的、年輕的、基層的男女,一個接一個,面對加害者(和組織)的恐嚇及不可知的未來,仍選擇訴說她/他們自己的遭遇,而獲得社會共鳴。筆者希望這股勇敢的、正向的能量,足以形成改變台灣社會的力量。

她/他們使我想起婦運初期,主動爭取工作權和反抗性騷擾的勇敢女性:台南第四信用合作社的曾麗蓉、台北十信的楊麗君、新埔製衣廠的彭菊英、竹東市府合作社的陳瑞貞,她們以親身痛苦經歷的職場歧視和壓迫,驗證了女性主義的父權理論,喚醒更多婦女投入抗爭和修法的集體行動,而終於催生了《兩性工作平等法》(後改名《性別工作平等法》)。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更不足以矯正文化偏差,法律的有效執行有賴立法精神的體現,不僅需要執法人員堅守原則,也需要社會建立共識、給予支持。

性別主流化是國際婦運的果實,但各國執政當局有不同的理解和運用,也反映出各國婦運處於不同階段。台灣避談女性主義的性別主流化,即便擁有龐大的行政架構、複雜的工具,只會落得徒具形式、徒喊口號,甚至反而被主流淹沒或利用。此外,性平機制為女性開了一扇門,有些人得以參與權力遊戲、晉升高位,卻未必保證她們一定會為女性群體掃除工作和生存的障礙。當下婦運團體的目標不應是加入主流,成為受歡迎的一分子,而是不畏困難、逆流而上,體現平等和尊重,去改變主流。

古典政治學家佩特曼(Carole Pateman, 1940- )對有志從政的女性提出了挑戰:在女性主義改變社會結構之前,世界仍是男人的天下,想為女人謀求改變的女性有機會做領導人嗎?或許我們可以進一步問:有機會當領導人的女性,將如何推動社會結構性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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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參考非洲女性主義憲章

女性主義的出發點是批判父權,進而自我反省和自我修正,其目標從18世紀末(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的個人獨立自主,演進到20世紀末(生態女性主義)的與萬物共生,但不論何種流派,均以平等、尊重、包容為核心價值。在這樣的承傳下,非洲女性主義者的自我反省、自我勵進,值得我們注意和借鏡。

2006年,100多位非洲女性主義者簽署了《非洲女性主義憲章》,主張自己的任務是在意識形態層面了解父權體系,在政治層面終結所有形式的父權壓迫和剝削。憲章只有5章,其中個人倫理和機構倫理就占了2章。在個人倫理方面,除了基本的自由平等人權、主體性外,非洲女性主義者非常看重相互的尊重與支持、並要求坦誠討論彼此的差異。機構倫理方面,她們要求公開透明、重視專業、效率、紀律及承擔責任,以尊重和負責的態度管理、培養女性領導力,跨世代分享權力,並公平處理爭議和投訴,以理論分析為行動基礎,以實際行動連結理論,對批評保持開放態度。

這方面正是當下台灣婦運所缺乏的,由於不夠重視價值和倫理,雖然有法律、制度、訓練來防治性騷擾,但到了執行層面,卻可能被用來打壓異己、鞏固權勢或迫害無辜,而未能從根本上改造社會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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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6月9日,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立法院下個會期一開議,就會把性平三法的修法草案送至立院。其實,性別平等早已是台灣重要政策,政府為之投入龐大人力、物力,然而在性平機制的組織架構和行政工具之外,需要積極補強主責官員們的女性主義知識和倫理,方能維護決策的品質、驗證文獻的真偽,而不至於盲目聽從外部權威,被錯誤資訊引導,誤做判斷。

台灣婦運累積了半世紀以來無數女性的血淚付出,好不容易鬆動了父權,我們應珍惜此次#MeToo難得的契機,相信並貫徹女性主義的個人倫理和機構倫理,克服障礙,落實平等、尊重、誠實、公平等基本價值,真正改造台灣的父權文化。

(作者係前台北市社會局局長、勞動部性平會委員)

附加資訊

  • 作者: 顧燕翎
  • pages: 58
  • 標題: 台灣#MeToo運動為何遲到?